TreeMind树图在线AI思维导图
当前位置:树图思维导图模板资格考试司法考试效力待定合同的概念是什么思维导图

效力待定合同的概念是什么思维导图

  收藏
  分享
免费下载
免费使用文件
篱下浅笙歌 浏览量:02023-02-16 10:16:42
已被使用0次
查看详情效力待定合同的概念是什么思维导图

对于合同来说生效以及成立是两种截然不同的概念的,即使合同成立了也不一定会属于生效的合同的,还有可能是效力待定合同的。下面就让树图网小编为大家带来效力待定合同的概念是什么的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树图思维导图提供 效力待定合同的概念是什么 在线思维导图免费制作,点击“编辑”按钮,可对 效力待定合同的概念是什么  进行在线思维导图编辑,本思维导图属于思维导图模板主题,文件编号是:9097c4e32f67e48681361ba0e8f8a041

思维导图大纲

效力待定合同的概念是什么思维导图模板大纲

一、效力待定合同的概念是什么

合同效力待定,是指合同成立以后,因存在不足以认定合同无效的瑕疵,致使合同不能产生法律效力,在一段合理的时间内合同效力暂不确定,由有追认权的当事人进行补正或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进行撤销,再视具体情况确定合同是否有效。处于此阶段中的合同,为效力待定的合同。合同效力待定,意味着合同效力既不是有效,也不是无效,而是处于不确定状态。设立这一不确定状态,目的是使当事人有机会补正能够补正的瑕疵,使原本不能生效的合同尽快生效,以实践合同法尽量成就交易、鼓励交易的基本原则。当然,从加速社会财富流转、促使不确定的权利义务关系尽快确定和稳定的原则出发,合同效力待定的时间不可能很长,效力待定也不可能是合同效力的最后状态。无论如何,效力待定的合同最后要么归于有效,要么归于无效,没有第三种状态。

二、效力待定合同的种类

(一)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经法定代理人追认后,该合同有效,但纯获利益的合同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而订立的合同,不必经法定代理人追认。相对人可以催告法定代理人在一个月内予以追认。法定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合同被追认之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根据法律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在以下三种情况下是有效的:

1、经过法定代理人追认;

2、纯获利益的合同,如赠与合同;

3、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而订立的合同;

(二)无权代理的行为人代订合同的效力待定。

无权代理行为,是指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限范围代理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以被代理人的名义订立的合同,属于效力待定的合同。

1、无权代理人代订的合同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未经被代理人追认,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由行为人承担责任。

2、无权代理人代订合同行为有效的规定。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合同,相对人有正当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该代理行为有效。

(三)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越权订立合同的效力待定。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依法享有相应的权利订立的合同是有效的;只有在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超越权限时,才属无效。

(四)无处分权人处分他人财产的合同效力。

当事人订立合同处分财产时,应当享有财产处分权,否则合同无效。但是,法律规定,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的财产,经权利人追认或者无处分权的人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的,该合同有效。

三、效力待定合同相关区别

1、效力待定合同与表见代理的区别

表见代理是指善意相对人通过被代理人的行为足以相信无权代理人具有代理权,并依据这种信赖与无权代理人进行订立合同的行为。表见代理的过错在于被代理人,其法律后果由被代理人承担。表见代理是为了保护善意相对人的信赖利益和交易安全,它虽然具有效力待定合同的一般特征,但由于善意相对人有足够理由相信其所签订的合同属于有效合同,因此,不能把表见代理认定为效力待定合同。一定表见代理需要具备以下条件:

第一、行为人实施了无权代理行为,即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以被代理人的名义订立合同。

第二、相对人依据一定事实,相信或认为行为人具有代理权,在此基础上才与行为人签订合同。相对人所依据的事实包括两个方面:一是被代理人的行为,如被代理人知道行为人以本人的名义签订合同而不作否认表示二是相对人有正当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如行为人持单位业务介绍信、合同专用章或盖有公章的空白合同书等情况。

第三、相对人主观为善意且无过失。标准是相对人不知道行为人没有相应代理权,如果相对人明知或者应当知道行为人为无权代理人仍然与其订立合同,不构成表见代理,是无权代理,由此给被代理人造成的损失,由相对人和行为人负连带责任。

第四、无权代理人代理被代理人与相对人签订的合同具备有效合同的一般条件,本身不具有无效、被撤销的内容。否则,该合同应按无效、可撤销的合同处理。《合同法》第49条规定的“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的名义订立合同,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该代理行为有效”就是表见代理的规定,这与民法通则第66条“他人以本人名义实施民事行为而不作否认表示的,视为同意”的规定有相通之外。

但与民法通则第66条“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代理权终止后的行为,只有经过被代理人的追认,被代理人才承担民事责任。未经追认的行为,由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代理人和第三人恶意串通,损害被代理人利益的,由代理人第三人负连带责任”;“第三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已终止还与行为人实施民事行为给代理人造成损害的,由第三人和行为人负连带责任”的规定不同,后者指的是无权代理及其后果。可见,表见代理的构成虽然代理人没有代理权,基于被代理人的过错,而使相对人认为其有代理权而产生代理的效力;而因代理产生的效力待定的合同是因为代理人虽然没有代理权而与相对人签约,但行为对被代理人有利,被代理人可能追认而构成效力待定的合同。

2、效力待定合同与可撤销合同的区别

可撤销合同,就是指因合同订立双方意思表示不真实,通过撤销权人行使撤销权,使已生效的意思表示归于无效的合同。它与效力待定合同的主要区别有:首先,合同的效力不同。效力待定合同在未被有关权利人追认前,其效力处于待定状态,而可撤销合同在未被撤销前则是有效合同。其次,合同瑕疵不同。效力待定合同的瑕疵是行为人缺乏缔约能力或处分能力,这类瑕疵并非不可补救。而可撤销合同的瑕疵在于当事人意思表示不真实,如因欺诈、胁迫、重大误解,显失公平等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签订的合同。

3、 效力待定合同与无效合同的区别

效力待定合同主要是签订合同的主体资格有瑕疵,当事人缺乏完全缔约能力或者处分能力,需待追认权人的追认,因而效力待定。当有关条件成就后,效力待定合同即变为有效合同,对权利人产生法律效力。无效合同主要是合同内容不合法,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或者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对于无效合同,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应当无条件认定其无效,采取的是绝对不保护原则。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四十九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六十六条

相关思维导图模板

财务管理第十二章 融资决策思维导图

树图思维导图提供 财务管理第十二章 融资决策 在线思维导图免费制作,点击“编辑”按钮,可对 财务管理第十二章 融资决策  进行在线思维导图编辑,本思维导图属于思维导图模板主题,文件编号是:da731f51407546c1cadcda8308ad1c91

1.形成天台小学各学科课程教学改革新模式思维导图

树图思维导图提供 1.形成天台小学各学科课程教学改革新模式 在线思维导图免费制作,点击“编辑”按钮,可对 1.形成天台小学各学科课程教学改革新模式  进行在线思维导图编辑,本思维导图属于思维导图模板主题,文件编号是:c0ab06066d34a78448ade8bc8eca04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