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无论是在生活中还是在工作中,都需要签订各种各样的合同的,有时候可能就会遇到合同内容无效的情况,那么可能会给当事人造成损失,应该要怎么进行补偿呢,以下就让树图网小编为大家带来无效合同可以要求经济补偿吗的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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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效合同可以要求经济补偿吗思维导图模板大纲
由于用人单位的原因订立的无效合同,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比照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的支付标准,赔偿劳动者因合同无效所造成的损失。
具体赔偿项目,按下列规定执行:
1、造成劳动者工资收入损失的,按劳动者本人应得工资收入支付劳动者,并加付应得工资收入25%的赔偿费用;
2、造成劳动者的劳动保护待遇损失的,应按国家规定补足劳动者的劳动保护津贴和用品;
3、造成劳动者工伤、医疗待遇损失的,除国家规定为劳动者提供工伤、医疗待遇外,还应支付劳动者相当于医疗费用25%的赔偿费用;
4、造成女职工和未成年身体健康损害的,除按国家规定提供治疗期间的医疗待遇外,还应当支付相当于其医疗费用25%的赔偿费用;
5、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
如由于用人单位的原因订立的无效合同,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比照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的支付标准赔偿损失,实际上和经济补偿金数额一样,也按照工作年限,每工作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计算。
一般来说,合同订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认定该合同无效: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的;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
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
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
无效合同的诉讼时效,《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合同一方当事人请求的,应当在合同约定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合同之外的第三人请求的,应当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损害国家利益的,不受诉讼时效的限制。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