缔约过失作为合同违约情形中的一种,一旦发生了这一情形时,自然也是需要进行相关的赔偿的,但是对于缔约过失这一行为时,也是有着相关的赔偿范围的,那么今天就跟树图网小编一起来看看缔约过失责任的赔偿范围不包括什么以及相关问题的解答吧!
树图思维导图提供 缔约过失责任的赔偿范围不包括什么 在线思维导图免费制作,点击“编辑”按钮,可对 缔约过失责任的赔偿范围不包括什么 进行在线思维导图编辑,本思维导图属于思维导图模板主题,文件编号是:8e89c21dd5be0b0a3c82e4c8c4cbb7f3
缔约过失责任的赔偿范围不包括什么思维导图模板大纲
缔约过失责任的赔偿范围是对信赖利益损失的赔偿,应限于信赖利益损失的范围。但在具体案件中如何计算信赖利益的损失,非常困难。从实践来看,缔约过失赔偿责任的范围,应以对方的缔约过失造成的实际损失为标准,包括缔约合同的支出,由于对于违反前契约义务而受到的损失,以及由于对方的过失而造成的订约机会丧失而受到的损失。
1、缔约一方受有损失。损害事实是构成民事赔偿责任的首要条件,如果没有损害事实的存在,也就不存在损害赔偿责任。缔约过失责任的损失是一种信赖利益的损失,即缔约人信赖合同有效成立,但因法定事由发生,致使合同不成立、无效或被撤销等而造成的损失。关于损失的范围,笔者认为,《合同法》未作出明确规定,参照该法第七章违约责任关于赔偿损失范围的规定,缔约过失责任赔偿范围同样应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但不得超过缔约过错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先合同义务可能造成的损失。具体来说,直接损失应包括缔约费用;准备履行合同所支出的费用;上述费用的利息。间接损失(或称可得利益)为丧失与第三方另订合同的机会所产生的损失。
2、另一方违反先合同义务。所谓先合同义务,是指自缔约人双方为签订合同而互相接触磋商开始,逐渐产生的注意义务(或称附随义务),包括协助、通知、照顾、保护、保密等义务。它自要约生效开始产生。
3、违反先合同义务者有过错。这里的过错是指行为人未尽自己应尽和能尽的注意义务而导致合同不成立、无效、被撤销的过错。
4、违反先合同义务的行为与该损失之间有因果关系,即该损失是由违反先合同义务引起的。
(1)缔约过失责任是指合同订立当事人一方因违背其诚实信用原则所产生的义务,而致另一方的信赖利益的损失,并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2)缔约过失责任是缔约人故意或过失违反先合同义务时依法承担的民事责任;
(3)缔约过失责任是当事人因过失或故意致使合同未成立、被撤销或无效而应承担的财产责任;
(4)缔约过失责任是指当事人由于缔结合同之际具有过失,从而导致合同不成立、被确认无效或被撤销时,使对方遭受损失而承担的法律责任;
(5)缔约过失责任是于缔约之际,因一方违背基于诚实信用原则而产生的保护、通知、协力、保密等先契约义务而致相对方信赖利益、固有利益遭受损失所应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
[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树图思维导图提供 904名中国成年人第三磨牙相关知识、态度、行为和病史的横断面调查 在线思维导图免费制作,点击“编辑”按钮,可对 904名中国成年人第三磨牙相关知识、态度、行为和病史的横断面调查 进行在线思维导图编辑,本思维导图属于思维导图模板主题,文件编号是:10b9a8a2dd2fb4593f8130ef16c320fc
树图思维导图提供 9.战斗的基督教 在线思维导图免费制作,点击“编辑”按钮,可对 9.战斗的基督教 进行在线思维导图编辑,本思维导图属于思维导图模板主题,文件编号是:33d168acd0cd9f767f809c7a5df86e3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