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reeMind树图在线AI思维导图
当前位置:树图思维导图模板资格考试司法考试要约失效的规定思维导图

要约失效的规定思维导图

  收藏
  分享
免费下载
免费使用文件
拾人心 浏览量:02023-02-16 15:41:55
已被使用0次
查看详情要约失效的规定思维导图

要约失效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约失效:(一)拒绝要约的通知到达要约人;(二)要约人依法撤销要约;(三)承诺期限届满,受要约人未作出承诺;(四)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本条是对要约失效的规定。

树图思维导图提供 要约失效的规定 在线思维导图免费制作,点击“编辑”按钮,可对 要约失效的规定  进行在线思维导图编辑,本思维导图属于思维导图模板主题,文件编号是:0a3fd534d2f06b0553a7922c1b1bc6f8

思维导图大纲

要约失效的规定思维导图模板大纲

要约的失效,也可以称为要约的消灭或者要约的终止,指要约丧失法律效力,要约人与受要约人均不再受其约束。要约人不再承担接受承诺的义务,受要约人亦不再享有通过承诺使合同得以成立的权利。本条规定了要约失效的几种情形。分述如下:

1.对要约的拒绝。受要约人接到要约后,通知要约人不同意与之签订合同,则拒绝了要约。在拒绝要约的通知到达要约人时,该要约失去法律效力。但是,受要约人的通知中,可能明确地说明拒绝要约,这当然没有疑问。但有的通知中,既没有说明接受要约,也没有明确拒绝要约,也没有明确提出反要约。这时,要根据该通知的具体内容进行判断,搞清楚受要约人究竟是什么意思。比如,回复中仅仅是询问价格有没有降低的可能?是否能提前几天交货等,这种答复不足以证明受要约人拒绝了要约。

如果受要约人的回复没有作出承诺,但提出了一些条件,要约人在规定期限内仍不作答复,可以视为拒绝要约。按照商事通则的解释,视为“默示拒绝”。商事通则对默示拒绝还举了一例说明:甲收到了乙发出的要约,其中规定该要约两周内是不可撤销的。甲通过邮件回复提出了部分不同的条件,对此乙不予接受。尽管离期限届满还有几天时间,但甲可能不再承诺原来的要约,因为通过发出反要约,甲实际上默示地拒绝了原来的要约。

也有这种情况,受耍约人拒绝了要约,但又反悔,这时可以撤回拒绝的通知,但撤回拒绝的通知也应象撤回要约一样,必须在拒绝的通知到达之前或者同时到达要约人。

相关思维导图模板

中国古典园林的发展思维导图

树图思维导图提供 中国古典园林的发展 在线思维导图免费制作,点击“编辑”按钮,可对 中国古典园林的发展  进行在线思维导图编辑,本思维导图属于思维导图模板主题,文件编号是:36d78f9402e836746f76d2d103c47efa

新时代四有教师的师德修养(刘海涛教授)彭深惠2023.10.19思维导图

树图思维导图提供 新时代四有教师的师德修养(刘海涛教授)彭深惠2023.10.19 在线思维导图免费制作,点击“编辑”按钮,可对 新时代四有教师的师德修养(刘海涛教授)彭深惠2023.10.19  进行在线思维导图编辑,本思维导图属于思维导图模板主题,文件编号是:d48fbbe524235782b9dd8c7f5a8cf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