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reeMind树图在线AI思维导图
当前位置:树图思维导图模板资格考试司法考试总公司对分公司的债务的责任思维导图

总公司对分公司的债务的责任思维导图

  收藏
  分享
免费下载
免费使用文件
宠上天 浏览量:02023-02-16 23:07:02
已被使用0次
查看详情总公司对分公司的债务的责任思维导图

总公司对分公司的债务的责任

树图思维导图提供 总公司对分公司的债务的责任 在线思维导图免费制作,点击“编辑”按钮,可对 总公司对分公司的债务的责任  进行在线思维导图编辑,本思维导图属于思维导图模板主题,文件编号是:220dd85b954fa2da99cb0e2e54807e9d

思维导图大纲

总公司对分公司的债务的责任思维导图模板大纲

案例介绍:2005年11月1日,女王公司与基丰公司的百货分公司(以下简称百货分公司)签订一份《采购协议》,约定女王公司定期卖给百货分公司美容化妆品。双方履行协议一段期限后,协议解除《采购协议》。双方经对帐确认百货分公司欠女王公司货款2万元。女王公司起诉百货分公司和基丰公司,请求基丰公司对百货分公司所欠货款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女王公司要求基丰公司对百货分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的诉请能否得到支持,关键在于认定百货分公司在其经营范围内对外签订合同所产生的债务,基丰公司应承担什么性质的民事责任。对此主要存在三种不同意见:

第一种意见认为基丰公司对百货分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依据是新《公司法》第十四条第一款“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的规定。据此规定,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总公司应对其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如果总公司对分公司的债务承担补充责任,实际上是限制了总公司的民事责任承担范围,侵害了债权人的利益。

第二种意见认为基丰公司对百货分公司的债务独立承担清偿责任,百货分公司不承担清偿责任。依据仍是新《公司法》第十四条第一款中“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的规定。

相关思维导图模板

高效能人士的七个习惯思维导图

树图思维导图提供 高效能人士的七个习惯 在线思维导图免费制作,点击“编辑”按钮,可对 高效能人士的七个习惯  进行在线思维导图编辑,本思维导图属于思维导图模板主题,文件编号是:2b661cf4ade73538d8004d69fc5127bb

数字工匠的AI+跨部门共育创新研究思维导图

树图思维导图提供 数字工匠的AI+跨部门共育创新研究 在线思维导图免费制作,点击“编辑”按钮,可对 数字工匠的AI+跨部门共育创新研究  进行在线思维导图编辑,本思维导图属于思维导图模板主题,文件编号是:15a74efb86bd5d61a9520c2560f7e6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