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医饮食原则要点: 1、辨证选择食物 病证有寒、热、虚、实之分,食物亦有四性五味之别,在饮食调护在应按病证的性质不同,选择相宜之食品。 所谓“四性”,即寒、热、温、凉四种不同性质的食性。《素问。至真要大论》中“寒者热之,热者寒之”的治疗原则,同样适用于食性选择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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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医饮食原则要点思维导图模板大纲
中医饮食原则要点:
病证有寒、热、虚、实之分,食物亦有四性五味之别,在饮食调护在应按病证的性质不同,选择相宜之食品。
所谓“四性”,即寒、热、温、凉四种不同性质的食性。《素问。至真要大论》中“寒者热之,热者寒之”的治疗原则,同样适用于食性选择的原则。由于寒凉性食物,具有清热、泻火或解毒的作用,因此可选用于热证。如粮食中的陈仓米、小米、高梁米、大麦、苡仁、赤小豆、绿豆等;凡属热性温性的食物,同样具有温中、祛寒之功效。如:糯米、黄米、小麦等甘温食物,可选用于寒症病人。如脾胃虚寒、腹痛、泄泻等症,可用葱、韭、姜、蒜、辣椒等辛热之品,以达健脾通阳温中之效。而各种水果及一些瓜类,性味多偏寒凉,多有清热解渴之效,可选用于温病热盛伤津者。
所谓“五味”,指的是酸、苦、甘、辛、咸五种食味。食物的五味不同,具有的作用也不相同。如《素问。至真要大论》中说:“辛甘发散为阳,酸苦涌泄为阴,咸味涌泄为阴,淡味渗泄为阳。”《素问。脏气法时论》中又指出:“辛、酸、甘、苦、咸,各有所别,或散,或收,或缓,或急,或坚,或软,四时五脏,病随五味所宜也。”如辛味,有能宣散、行气血、能润之功效,对于表寒证及气血阻滞病证应注意选用之。甘味,有补益和中缓急的作用,在人体五脏气血阴阳任何一方虚证时可用甘味缓和拘急疼痛等。如糯米红枣粥可治脾胃气虚或胃阳不足;糯米酒加鸡蛋,煮熟后食用以供产妇补益等,均取糯米、红枣之甘味,再合其温性,而求其补气、温阳、散寒之功效。又如酸味,有收敛固涩之效,适用于气虚、阳虚不摄而致的多汗症,以及泄泻不止,尿频,遗精,滑精等病证。再如苦味,有能泄、能燥、能坚的作用,多用于解除热证、湿证、气逆等病症。例如:苦瓜味苦性寒,用苦瓜炒菜,即取其苦能清泄之功,而达到清热、明目、解毒的目的。常吃苦瓜,对热病烦渴,中暑,目赤,疮疡肿毒等证极为有利。同样,咸味有软坚散结,亦能泻下的作用。用治热结,痰核,瘰疬等病症。
此外,食物性味之偏,它们对五脏的作用也不一样。如《素问。宣明五气篇》中记载:“五味所入:酸入肝,辛入肺,苦入心,咸入肾,甘入脾,是谓五入。”说明酸、辛、苦、咸、甘五味分别对五脏产生特定的联系和亲和作用,它们进入哪一脏,就会对该脏发挥有益的生养作用。
总之,在选择食物时,必须根据病证的性质,结合食物的性味归经,选用相宜的食物配膳,做到寒热协调,五味不偏,有益于健康。
饮食禁忌,在饮食护理中也是十分重要的。临床上许多疾病难愈,或愈而复发,不少是与不注意饮食禁忌有关。《千金方》曾说:“大凡水肿病难治,瘥后持须慎于口味,又复病水入多嗜食康,所以些病难愈也。”《医学六要》对血证饮食禁忌强调“血证不断酒色厚味,纵止必发,终成痼疾”。其它如黄疸忌食油腻;温病高热忌食辛辣荤腥;脾虚泄泻,忌食生冷瓜果;肺痨、痔疮、痈疖忌食燥性食物;产后、经期忌食寒凉食品等经验,均应在饮食护理中加以运用。
此外,饮食禁忌除以上内容外,还应注意食物与药物,食物与食物之间的关系。如服用中药一般忌嗜茶,服参类补品,忌食萝卜。还有习惯服蜂蜜忌葱,白术忌桃、李,鳖甲忌苋菜,荆芥忌鲫鱼,天门冬忌鲤鱼,膳鱼忌犬肉,雀肉忌白木耳等,也可供参考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
食量要因人因证而宜,勿太过或不足。食量太过,运化不及,反损伤脾胃,对健康不利;食量不足,机体得不到水谷精微之品,导致正气不足,无以驱邪,久之气血亏损而病生。
食物的软硬应根据病人脾胃功能酌定。大多数病人,脾胃功能低下,应给以软、精、细的食物为原则,即使与病证相宜的,也应适当控制,以免加重脾胃的负担,而使余邪难清或愈而复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