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reeMind树图在线AI思维导图
当前位置:树图思维导图模板资格考试司法考试租赁合同成立要件怎么写思维导图

租赁合同成立要件怎么写思维导图

  收藏
  分享
会员免费下载30积分
会员免费使用30积分
旧笑话 浏览量:12023-02-17 01:28:47
已被使用0次
查看详情租赁合同成立要件怎么写思维导图

租赁合同成立要件应当写明租赁人的姓名、住所、租赁标的、租赁质量、租赁违约责任等。租赁合同的税费有企业所得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印花税和房产税。

树图思维导图提供 租赁合同成立要件怎么写 在线思维导图免费制作,点击“编辑”按钮,可对 租赁合同成立要件怎么写  进行在线思维导图编辑,本思维导图属于思维导图模板主题,文件编号是:0a7527009ccd2ea7411e49d7d97cc57a

思维导图大纲

租赁合同成立要件怎么写思维导图模板大纲

一、租赁合同成立要件怎么写

租赁合同成立要件应当写明以下内容:

1.租赁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2.租赁标的;

3.租赁数量;

4.租赁质量;

5.租赁价款或者报酬;

6.租赁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7.租赁违约责任;

8.解决争议的方法。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二、租赁合同的税费有哪些

1.企业所得税:按照企业所得税法的有关规定,企业应将出租房屋取得的租金收入并入企业收入总额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2.城建税:以增值税税额为计税依据,按适用税率缴纳城市建设维护税。纳税人所在地在市区的,税率为7%;所在地在县城、镇(县、市属镇的),税率为5%;所在地不在市区。县城或镇(县、市属镇)的税率为1%。

3.教育费附加:按增值税的3%计算。

4.印花税:按签订租赁合同所载租赁金额的千分之一计算。税额不足一元的,按一元贴花。

5.房产税:按租金收入的12%计算。

三、租赁合同没有约定租赁期限

根据《民法典》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出租人解除合同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三十二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一十条

相关思维导图模板

写思维导图

树图思维导图提供 在线思维导图免费制作,点击“编辑”按钮,可对   进行在线思维导图编辑,本思维导图属于思维导图模板主题,文件编号是:8f6dd440d2d43d8ae2acf9866071991a

合同法内容介绍思维导图

树图思维导图提供 合同法内容介绍 在线思维导图免费制作,点击“编辑”按钮,可对 合同法内容介绍  进行在线思维导图编辑,本思维导图属于思维导图模板主题,文件编号是:5ed860ec61ababe1d6fa86f4c42f57a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