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reeMind树图在线AI思维导图
当前位置:树图思维导图模板资格考试司法考试附义务赠与合同的解除标准思维导图

附义务赠与合同的解除标准思维导图

  收藏
  分享
免费下载
免费使用文件
凉笙微凉 浏览量:02023-02-17 06:14:32
已被使用0次
查看详情附义务赠与合同的解除标准思维导图

(一)所附义务应当符合的标准

树图思维导图提供 附义务赠与合同的解除标准 在线思维导图免费制作,点击“编辑”按钮,可对 附义务赠与合同的解除标准  进行在线思维导图编辑,本思维导图属于思维导图模板主题,文件编号是:288571ebd8d8715ab445cf646537f9c4

思维导图大纲

附义务赠与合同的解除标准思维导图模板大纲

附义务赠与合同的义务是受赠人在接受赠与后应该履行的一项义务。它应符合以下几个条件:

1.所附义务不能是受赠人的“既存义务”。所谓“既存义务”就是指当事人本来就应当履行的义务。也就是说,所附义务不能是法定的义务,这可以从《合同法》第192条第3款规定得出此结论。在实践中,抚养义务是作为最重要的法定义务。如果当事人约定了法定义务作为赠与合同所附的义务,则赠与合同的效力应当依赠与人的意愿而定,即:或者将法定义务剥离,使原来附义务的赠与成为一般赠与;或者变更赠与合同所附义务的内容,使合同继续有效;当然也可以撤销赠与合同。

2.负担必须是受赠人将来履行的义务,也就是受赠人接受赠与后才履行的义务。受赠人的“先前行为”(即已经完成的行为)不能作为所附义务。

3.负担不能违反法律和公序良俗。赠与合同约定了有违公序良俗的义务,赠与合同效力如何认定,一般应当区分不同情况作出不同的处理。如果赠与合同所附义务违反公序良俗,足以导致整个合同违反公序良俗或者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时,则无论赠与合同所附义务在性质上属于停止条件或者解除条件,赠与合同自始无效。

4.义务在赠与合同成立时不得属于“履行不能”的义务。缔约之后,义务履行不能,可由赠与人决定是否撤销合同。缔约之时的履行不能则影响赠与合同的效力。如果所附义务属于事实上的履行不能,显然赠与人有违诚实信用原则,可以认定赠与合同无效。如果义务属于法律上的履行不能,赠与合同亦可认定无效。如果所附义务履行不能是因为受赠人的原因或者其他原因,则应当考虑赠与人的意愿,是否愿意重新设定所附义务而定。

(二)受赠人不履行所附义务的法律后果

《合同法》并没有对受赠人不履行义务的法律后果作出具体明确的规定,在实践中,可以运用法律适用的基本方法,即《合同法》分则没有规定的,适用总则的规定。根据《合同法》第94条第4项的规定,赠与人可以解除赠与合同,并要求受赠人返还财产。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九十四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一百九十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一百九十二条

相关思维导图模板

情绪的感受方式思维导图

树图思维导图提供 情绪的感受方式 在线思维导图免费制作,点击“编辑”按钮,可对 情绪的感受方式  进行在线思维导图编辑,本思维导图属于思维导图模板主题,文件编号是:2c54b2217f97a07f6d55d59ffa68bdcc

网上租房系统思维导图

树图思维导图提供 网上租房系统 在线思维导图免费制作,点击“编辑”按钮,可对 网上租房系统  进行在线思维导图编辑,本思维导图属于思维导图模板主题,文件编号是:4ea2c6899371b79a47eacdb8b287d1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