订立合同程序规定是一方发出订立要约,受要约人同意后做出相应的承诺,承诺生效即合同成立。订立合同的原则包括平等原则、自愿原则、公序良俗原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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订立合同程序规定思维导图模板大纲
订立合同程序规定是:
1.一方当事人发出订立合同的要约;
2.受要约人同意该要约的,可以做出相应的承诺;
3.承诺生效的,合同成立。
4.采取书面形式订立的合同,当事人应当签字、盖章。
《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1.平等原则;
2.自愿原则;
3.诚实信用原则;
4.合法原则;
5.公序良俗原则。
根据《民法典》第五条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原则,按照自己的意思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
第六条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公平原则,合理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七条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诚信原则,秉持诚实,恪守承诺。
第八条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订立合同的形式:
1.口头形式
口头形式是指当事人双方用对话方式表达相互之间达成的协议。当事人在使用口头形式时,应注意只能是及时履行的经济合同,才能使用口头形式,否则不宜采用这种形式。
2.书面形式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条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八条
[5]《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六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