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江苏省高级法院获悉,为建立建设工程合同纠纷的多元解决机制和综合治理长效机制,经省高级法院与省住建厅会商研究,联合出台了《关于建立化解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联动机制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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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省高院民一庭有关负责人介绍,随着经济发展步入新常态,建筑市场出现了很多新情况,建设工程合同案件收案数量和诉讼标的额不断上升,审理难度不断增大。据悉,2014年全省法院共受理建设工程合同案件14671件,审结13705件,同比分别上升3.23%和15.29%;2015年1至8月,全省法院共受理和审结建设工程合同案件11269件和9114件,同比分别上升13.31%和9.95%。与此同时建设工程案件的审理还存在着信息不对称、审判的专业性不足、化解纠纷手段单一等问题。
虽然住建部自去年底出台相关规定打击转包、违法分包、挂靠等行为,但从法院审理的建设工程合同案实际情况看,转包、违法分包、挂靠等违法行为仍然较为普遍,引发的无效合同比例较高。通过建立建设工程纠纷联动化解机制,有效化解建设工程纠纷,有利于建筑产业的健康有序发展,提升建筑产业的转型升级。
据了解,《意见》共四个部分四十二条,建立了建设工程案件诉调对接机制、违法线索移送机制、建设工程专家参与审理机制以及联席会议制度。由于信息不对称和缺乏有效沟通,建设主管部门对法院审理中发现的建设工程违法行为不掌握,法院对建设主管部门的前期处罚也不了解,导致建筑市场违法行为得不到有效防范和处置,建筑市场乱象屡禁不止。《意见》立足系统性化解纠纷的原则,建立违法线索移送机制,实现法院与建设主管部门之间的违法线索双向移送。
为有效发挥建设工程专业人员的优势,弥补审判人员的专业不足,《意见》规定了建设工程专家参与审理机制,建立建设工程案件咨询专家库,提升审理建设工程合同案件的专业化水平。据悉,昨日省高院已聘请了江苏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站长曹良春等25名专家担任第一批江苏省建设工程案件特邀调解员。
(原标题:省高级法院联合省住建厅建立化解建工合同案件联动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