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1999年3月15日) 第一百一十二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第一百一十三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经营者对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
树图思维导图提供 约定损害赔偿和法定损害赔偿 在线思维导图免费制作,点击“编辑”按钮,可对 约定损害赔偿和法定损害赔偿 进行在线思维导图编辑,本思维导图属于思维导图模板主题,文件编号是:90542ba16e068ca0092605999b5a4080
约定损害赔偿和法定损害赔偿思维导图模板大纲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1993年10月31日) 第四十九条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一倍。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1986年4月12日) 第一百一十二条 当事人一方违反合同的赔偿责任,应当相当于另一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约定,一方违反合同时,向另一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在合同中约定对于违反合同而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第一百三十四条 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主要有:(一)停止侵害;(二)排除妨碍;(三)消除危险;(四)返还财产;(五)恢复原状;(六)修理、重作、更换;(七)赔偿损失;(八)支付违约金;(九)消除影响、恢复名誉;(十)赔礼道歉。以上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除适用上述规定外,还可以予以训诫、责令具结悔过、收缴进行非法活动的财物和非法所得,并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处以罚款、拘留。
[1]《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四十九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一百一十四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一百一十二条
[4]《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一百三十四条
树图思维导图提供 卫生化学--元素和无机物分析 在线思维导图免费制作,点击“编辑”按钮,可对 卫生化学--元素和无机物分析 进行在线思维导图编辑,本思维导图属于思维导图模板主题,文件编号是:4c942d0350c858e06a1f7ed29a86d096
树图思维导图提供 辅导员队伍建设 在线思维导图免费制作,点击“编辑”按钮,可对 辅导员队伍建设 进行在线思维导图编辑,本思维导图属于思维导图模板主题,文件编号是:660abcadc2f7924e5c9f9690c9447d4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