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情
树图思维导图提供 司法实践中的后履行抗辩权 在线思维导图免费制作,点击“编辑”按钮,可对 司法实践中的后履行抗辩权 进行在线思维导图编辑,本思维导图属于思维导图模板主题,文件编号是:cdf9f03874f9bb7234fd0ffb427bbdf5
司法实践中的后履行抗辩权思维导图模板大纲
2004年4月2日,圣方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圣方公司)与恒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台公司)签订混凝土供需合同,约定由圣方公司为恒台公司承建的某商品住宅楼工程供应混凝土,供货总量约为1500立方米,双方还约定混凝土款在供货完毕双方结算后一次付清,逾期付款一天支付违约金500元。圣方公司送料必须及时,前车与后车之间必须相互连接,如果中间间断时间20分钟以上(含20分钟),每次支付违约金500元。
被告恒台公司辩称,双方约定原告送料必须及时,如果前后车间断时间20分钟以上(含20分钟),每次罚款500元。原告为被告加工混凝土223车,前后车间隔时间超过20分钟的达180车。由于原告履行合同不符合约定,因此被告有权拒绝支付剩余货款,同时原告应向被告支付违约金90000元。
二、法院裁判
一审法院认为,原告圣方公司与被告恒台公司签订的混凝土供需合同合法有效。该合同约定由原告为被告提供混凝土并运至被告工地,合同签订后,原告按合同约定履行了相应的义务,并于2004年6月20日与被告进行了结算,现被告欠原告混凝土款186262.50元未付的事实清楚,该款被告应支付给原告。被告辨称原告供应混凝土前后车间隔时间超过合同约定的20分钟系违约行为,因原告违约在先才拒绝付款。对该主张,本院认为理由欠当,不予支持。被告未按时支付混凝土款,应按约定承担违约责任,故原告要求被告支付违约金65000元的诉讼请求,理由正当,本院予以支持。被告辩称原告应向被告支付违约金90000元。对被告辩称的该主张,现被告未向本院提出反诉,故本院不予支持。综上一审法院作出判决:被告恒台公司给付原告圣方公司混凝土款186262.50元,违约金65000元。
一审法院判决后,双方均未上诉。恒台公司向检察机关提出申诉。
三、点评
法院认定恒台公司拒绝支付剩余混凝土款的行为系违约行为,并判决其支付违约金65000元。那么,恒台公司拒绝支付部分混凝土款的行为是行使后履行抗辩权的行为,还是违约行为呢?
履行抗辩权的实质不仅仅是对抗一方当事人的请求权、延迟履行债务,还包括法律对延迟履行债务的正面评价。也就是说,一方当事人由于正当地行使履行抗辩权而致使债务履行延迟的,并不构成违约。因为行使履行抗辩权是行使实体权利的行为,是合法行为,与违约行为在性质上有着根本的区别。当事人行使后履行抗辩权旨在阻止对方当事人请求权的行使,由此致使合同迟延的,迟延履行责任由对方当事人承担。所以,本案中恒台公司部分不履行付款义务,不构成违约,而是正确行使法律赋予自己的权利的行为。法院判决将这一行为认定为违约行为,并判决恒台公司支付违约金65000元,是对当事人权利义务的错误确认和对民事责任的不当确定,显属适用法律错误。
(二)行使后履行抗辩权与反诉
诉讼过程中,恒台公司要求圣方公司支付违约金90000元,法院以其未提起反诉为由不予支持。本文认为,法院判决是正确的。正如上文所述,恒台公司如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应当提起反诉。否则,视为放弃行使自己的权利。从程序法学的角度讲,这也符合不告不理的诉讼原则。法院围绕当事人的诉讼请求进行审理,在诉讼过程中,如果被告提起反诉,可以合并审理的,法院则将被告的反诉请求与本诉中原告的诉讼请求合并审理,否则,法院仅审理原告的诉讼请求。本案中恒台公司仅主张后履行抗辩权进行反驳,而未就圣方公司的违约行为明确地提起反诉,因此,法院的审理对象就只有圣方公司的诉讼请求,恒台公司提出的有关违约金的要求理应不会得到法院的支持。
[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六十七条
树图思维导图提供 数字化转型在小学数学课堂中的应用过程 在线思维导图免费制作,点击“编辑”按钮,可对 数字化转型在小学数学课堂中的应用过程 进行在线思维导图编辑,本思维导图属于思维导图模板主题,文件编号是:ca7121627b4db7860383529c7054e366
树图思维导图提供 探析初中美术教学中的同课异构——以八年级《传统纹饰·民族风格》设计应用为例 在线思维导图免费制作,点击“编辑”按钮,可对 探析初中美术教学中的同课异构——以八年级《传统纹饰·民族风格》设计应用为例 进行在线思维导图编辑,本思维导图属于思维导图模板主题,文件编号是:8cfeacb786eb6e0e9805bcdf8dee161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