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reeMind树图在线AI思维导图
当前位置:树图思维导图模板资格考试司法考试什么爬宠不违法思维导图

什么爬宠不违法思维导图

  收藏
  分享
免费下载
免费使用文件
色色熊 浏览量:12023-02-18 08:51:35
已被使用0次
查看详情什么爬宠不违法思维导图

我们生活在地球上,与我们共同生活的,还有很多动植物,它们也都是地球的成员,而有很多野生动物,在人类过度开发过程中,失去了生存的家园,数量也一直在减少,有的面临灭绝,养宠物也是有规定的,养爬虫类宠物的目前属于小众,那么,养什么爬宠不违法?下面树图网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树图思维导图提供 什么爬宠不违法 在线思维导图免费制作,点击“编辑”按钮,可对 什么爬宠不违法  进行在线思维导图编辑,本思维导图属于思维导图模板主题,文件编号是:00f66a4d15fdb5baf2c893c5df7eff83

思维导图大纲

什么爬宠不违法思维导图模板大纲

一、什么爬宠不违法

不属于国家一级、二级保护动物、三有动物,也不属于CITES I和CITES II附录的物种,简称非保育物种,都是可以合法饲养的。比如最常见的,鬃狮蜥、豹纹守宫、睫角守宫。

爬宠行业虽然在中国已经有点起色了,但是还是小众,特别在运输上面还是处于灰色地带,因为快递不能运活体,但网购爬宠都是要用快递的。总体来看,还是中国的动物保护法律跟不上时代的发展,整个行业还是处于灰色地带。

在中国,动物保护有好几种等级。

先说个大前提,目前中国对保护动物(包括CITES附录内的)是不区分“野生”和“人工繁殖”的,也就是所有受保护的动物,不会因为是人工繁殖的就有区别对待,一律和野生动物相同处理。( 2020年补充:多地的处理野生动物条例,都明确指示”人工繁育的野生动物“也要被处理)

1、国家一级保护动物和国家二级保护动物,这两个就不用多说了。个人是不可以养的,必须是开动物园或是养殖场才能养。因为”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证”的申请必须上报公司、场地、资金、专业人员(兽医)等信息,不能以个人家养的名义申请。包括天猫上可以买到的人工繁殖娃娃鱼,你可以整条买回来,但是在法律上你只能买回来吃掉,不能养着,养着就是犯法了。但实际执法大概率不会不会有人管你家里养了一条买回来的娃娃鱼的。

2、 CITES I和CITES I附录的物种,在中国分别对应国家一级保护动物和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在法律上享受等同待遇。然后就可以参照第1条了。

3、三有动物,即属于《国家保护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里的动物。虽然说名字上有经济价值,但也不能随意捕捉和买卖。捕捉1只即违法,捕捉20只即可立案。

  

二、城市里养宠物狗要办什么手续

养狗需要办《养犬许可证》。养犬证办理流程如下:

1、养犬人持犬只,养犬人本人身份证明,合法有效的犬只免疫证明手续在居住地辖区办事处社区领取《北京市养犬登记表》并按要求填写,报办事处社区审核盖章。禁养犬和大型犬不得登记办理。

2、养犬人持犬只盖章审核登记表,自行准备养犬人二寸彩色正面免冠照片1张,6*8.9厘米彩色犬只侧身全身照2张到各区城管局养犬管理办公室签承诺书,免费领取养犬证(牌),未领取养犬证(牌)的犬只,不佩戴犬牌溜犬的,将一律视为流浪犬只予以收容处理。

三、民法典宠物致害如何赔偿

《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四十五条 【饲养动物致害责任的一般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

第一千二百四十六条 【违反规定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致害责任】违反管理规定,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造成的,可以减轻责任。

第一千二百四十七条 【禁止饲养的危险动物致害责任】禁止饲养的烈性犬等危险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千二百四十八条 【动物园的动物致害责任】动物园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园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尽到管理职责的,不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千二百四十九条 【遗弃、逃逸的动物致害责任】遗弃、逃逸的动物在遗弃、逃逸期间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动物原饲养人或者管理人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千二百五十条 【因第三人的过错致使动物致害责任】因第三人的过错致使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向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请求赔偿,也可以向第三人请求赔偿。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赔偿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第一千二百五十一条 【饲养动物应履行的义务】饲养动物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尊重社会公德,不得妨碍他人生活。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两百五十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两百四十五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两百四十六条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两百四十七条

[5]《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两百四十八条

[6]《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两百四十九条

[7]《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两百五十一条

相关思维导图模板

软考软件设计师思维导图

树图思维导图提供 软考软件设计师 在线思维导图免费制作,点击“编辑”按钮,可对 软考软件设计师  进行在线思维导图编辑,本思维导图属于思维导图模板主题,文件编号是:6a80d6e336e8d531c07d47352540a4df

“国”宝思维导图

树图思维导图提供 “国”宝 在线思维导图免费制作,点击“编辑”按钮,可对 “国”宝  进行在线思维导图编辑,本思维导图属于思维导图模板主题,文件编号是:9a2644648d8c76b94a7601b5299e806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