雇佣关系承担侵权责任的办法是:如果被雇佣人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雇佣人承担侵权责任;如果被雇佣人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则雇佣人可以在担责后依法向其追偿;如果被雇佣人因劳务受到损害的,则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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雇佣关系怎么承担侵权责任思维导图模板大纲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二条
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提供劳务一方追偿。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
提供劳务期间,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提供劳务一方损害的,提供劳务一方有权请求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也有权请求接受劳务一方给予补偿。接受劳务一方补偿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普通诉讼时效、最长权利保护期间】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侵权责任保护范围包括生命权、健康权、姓名权、名誉权、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荣誉权、肖像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监护权、著作权、股权、继承权等人身、财产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九百九十条
人格权是民事主体享有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权利。
除前款规定的人格权外,自然人享有基于人身自由、人格尊严产生的其他人格权益。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九百九十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八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九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