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reeMind树图在线AI思维导图
当前位置:树图思维导图模板资格考试司法考试附条件解除合同是怎样的思维导图

附条件解除合同是怎样的思维导图

  收藏
  分享
免费下载
免费使用文件
旧街悲巷 浏览量:22023-02-18 11:32:46
已被使用0次
查看详情附条件解除合同是怎样的思维导图

合同的知识,在我们实际生活中是应用得比较广泛的,因为它可以涵盖我们生活工作的方方面面,只要涉及到约定和契约,都是需要具备与合同相关的法律知识,那接下来树图网小编为大家带来附条件解除合同是怎样内容。

树图思维导图提供 附条件解除合同是怎样的 在线思维导图免费制作,点击“编辑”按钮,可对 附条件解除合同是怎样的  进行在线思维导图编辑,本思维导图属于思维导图模板主题,文件编号是:5a76409db34f47f263489c20a6bb55e3

思维导图大纲

附条件解除合同是怎样的思维导图模板大纲

一、附条件解除合同是怎样

(一)合同的约定解除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第二款,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合同的约定解除,《民法典》未有大的变化。

(二)合同的法定解除

《合同法》第九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如《合同法解释二》26条情势变更)。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第一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如《民法典》533条情势变更)。第二款,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合同的法定解除,《民法典》增加了不定期合同的解除制度。

二、合同解除的程序

(一)解除通知及解除时间的确定

《合同法》第九十六条第一款,当事人一方依照本法第九十三条第二款、第九十四条的规定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对方有异议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合同的效力。第二款,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解除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

三、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五条第一款,当事人一方依法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通知载明债务人在一定期限内不履行债务则合同自动解除,债务人在该期限内未履行债务的,合同自通知载明的期限届满时解除。对方对解除合同有异议的,任何一方当事人均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行为的效力。第二款,当事人一方未通知对方,直接以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方式依法主张解除合同,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该主张的,合同自起诉状副本或者仲裁申请书副本送达对方时解除。

《民法典》增加了通知载明了合同的解除期限,在该期限内,对方不履行债务的,合同自期限届满解除。另增加了无通知直接通过诉讼或仲裁方式解除合同的方式。取消了审批合同的解除的规定。

(二)解除权的行使期限

就解除权的行使期限,《合同法》第九十五条第一款,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期限届满当事人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第二款,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经对方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四条第一款,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期限届满当事人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第二款,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自解除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解除事由之日起一年内不行使,或者经对方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

《民法典》增加了除斥期间,即解除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解除事由之日起一年内不行使解除权,解除权丧失。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三十三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九十四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九十六条

[4]《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九十三条

[5]《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九十五条

[6]《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第二十六条

[7]《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六十二条

[8]《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六十三条

[9]《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六十五条

[10]《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六十四条

相关思维导图模板

部门经营数据管理的可视化思维导图

树图思维导图提供 部门经营数据管理的可视化 在线思维导图免费制作,点击“编辑”按钮,可对 部门经营数据管理的可视化  进行在线思维导图编辑,本思维导图属于思维导图模板主题,文件编号是:92dc2fbb080903fd1f4bed0fab5231ac

《确定关键内容:把握重点的方法》思维导图

树图思维导图提供 《确定关键内容:把握重点的方法》 在线思维导图免费制作,点击“编辑”按钮,可对 《确定关键内容:把握重点的方法》  进行在线思维导图编辑,本思维导图属于思维导图模板主题,文件编号是:104ada08ed444b57af53cac1682e0ea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