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这个社会上的交通事故是比较多的,如果不小心在交通事故当中受伤的话,可以到专业的鉴定机构进行伤残鉴定,鉴定之后可以向肇事者请求损害赔偿,交通事故赔偿的对象除了直接受害人,也包括有间接受害人,那么交通事故致人伤残赔偿标准是怎样?下面树图网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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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致人伤残赔偿标准思维导图模板大纲
具体赔偿多少,要看对方实际损失的,主要有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等等,构成伤残的还有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被抚养人生活费等,并且各个地方的赔偿标准也会不一样。
交通事故十级伤残赔偿标准如下:
残疾赔偿金
(一)概念:残疾赔偿金是指由于相当严重的人身损害,指使受害人身体残疾或者丧失劳动能力而导致其收入减少或者生活来源丧失,在此种情况下给予受害人一定数额的财产损害性质的赔偿。
(二)相关法律和司法解释关于残疾赔偿金的规定: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25条: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受害人因伤致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可以对残疾赔偿金作相应调整。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
第146条:侵害他人身体致使其丧失全部或者部分劳动能力的,赔偿生活补助费一般应补足到不低于当地居民基本生活费的标准。
(三)计算公式:
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年度城镇居民(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x赔偿年限×伤残系数
如果赔偿权利人能够举证证明,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高于受诉法院所在地标准的,则残疾赔偿金或者死亡赔偿金可以按照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相关标准计算。
残疾辅助器具费
(一)概念:残疾辅助器具费是指在受害人因人身伤害致残的情况下,为补偿其丧失的器官功能,辅助其实现生活自理或者从事生产劳动而购买、配备的生活自助器具,如假肢、轮椅等并因此而支出的费用。
(二)相关法律和司法解释关于残疾辅助器具费的规定: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26条:残疾辅助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伤情有特殊需要的,可以参照辅助器具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相应的合理费用标准。
辅助器具的更换周期和赔偿期限参照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
(三)计算公式:
残疾辅助器具费=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
被抚养人生活费
(一)概念:被抚养人生活费是指在受害人因人身伤害致残丧失劳动能力或者死亡的情况下,对于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抚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一定数额的生活费用,以维持其正常生活。
(二)相关法律和司法解释关于残疾赔偿金的规定: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28条: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
第147条:侵害他人身体致人死亡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依靠受害人实际扶养而又没有其他生活来源的人要求侵害人支付必要生活费的,应当予以支持,其数额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三)计算公式:
被抚养人生活费的计算应当区分被抚养人是否有其他抚养人,以及被抚养人是一人还是数人。
1、被抚养人没有其他抚养人的,抚养费应当由赔偿义务人承担,在计算时应确定赔偿标准和赔偿年限。未成年人计算到十八岁,其他无劳动能力又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
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额=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x伤残系数x赔偿年限
2、被抚养人有其他抚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
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额=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的抚养费用
3、被抚养人为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
1、直接受害人
第一种赔偿权利人就是直接受害人,就是健康权、生命权、身体权受到侵害的受害人,这种受害人是最多的。这种赔偿权利主体,就是直接受害人。 被害人没有死亡,但因伤不能参加诉讼,委托其近亲属或者其他人参加诉讼的,被害人仍是原告人,是赔偿权利人。
2、间接受害人
第二种赔偿权利人就是间接受害人。间接受害人,指的是抚养来源受到损害的人,是死者生前扶养的人,死者生前扶养的人,原来是在死者扶养之下,扶养来源是来源于死者,因为侵权行为侵害而死亡后,使他的扶养来源受到损害,这是一个间接的损害。
侵权行为人直接的侵权行为侵害了她的丈夫,造成了人身损害,但是这个侵权行为又使得她的丈夫丧失了性功能,造成了对方配偶性利益的损害,丈夫是直接受害人,妻子是一个间接受害人,这是一个间接损害。
3、死者近亲属
第三种赔偿权利人就是死者近亲属。在这个司法解释里面讲的死者近亲属,就是侵害生命权,侵权行为的直接受害者已经死亡了,这个死者近亲属他有权利请求赔偿,他也是赔偿权利人。
1、由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限额范围内支付保险金。如果机动车没有投保第三人责任强制险的,投保义务人在交强险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2、机动车的交强险的保险金不足以弥补受害人的损失的,按下面的规则进行处理:
(1)机动车与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适用过错责任:只有一方有过错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责任;双方均有过错的,各自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责任。
(2)机动车与行人、非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行人、非机动车故意碰撞机动车的,免除机动车一方的责任;行人、非机动车对损害的发生具有过失的,可以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责任;机动车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仅承担不超过10%的责任。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十五条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十六条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十八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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