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reeMind树图在线AI思维导图
当前位置:树图思维导图模板资格考试司法考试监护权纠纷思维导图

监护权纠纷思维导图

  收藏
  分享
免费下载
免费使用文件
失落感 浏览量:22023-02-19 02:39:44
已被使用0次
查看详情监护权纠纷思维导图

【释义】

树图思维导图提供 监护权纠纷 在线思维导图免费制作,点击“编辑”按钮,可对 监护权纠纷  进行在线思维导图编辑,本思维导图属于思维导图模板主题,文件编号是:1c0f55a7d41b07c553fd8b8089fcf5bd

思维导图大纲

监护权纠纷思维导图模板大纲

监护权是指对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合法权益依法进行监督和保护的权利或资格。监护,既是权利,又是义务。本案由适用于夫妻之间因行使监护权而产生的纠纷

【相关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节录)

第二节监护

第十六条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人员中有监护能力的人担任监护人:(一) 祖父母、外祖父母;(二) 兄、姐;(三) 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 经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的。对担任监护人有争议的,由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在近亲属中指定。对指定不服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裁决。没有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监护人的,由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 第十七条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 由下列人员担任监护人:(一)配偶;(二)父母;(三)成年子女;(四)其他近亲属;(五)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经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的。对担任监护人有争议的,由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在近亲属中指定。对指定不服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裁决。没有第一款规定的监护人的,由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 第十八条监护人应当履行监护职责 , 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除为被监护人的利益外,不得处理被监护人的财产。监护人依法履行监护的权利,受法律保护。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的,应当承担责任;给被监护人造成财产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有关人员或者有关单位的申请,撤销监护人的资格。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第九条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尊重未成年人接受教育的权利,必须使适龄未成年人按照规定接受义务教育,不得使在校接受义务教育的未成年人辍学。

第十条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以健康的思想、品行和适当的方法教育未成年人,引导未成年人进行有益身心健康的活动,预防和制止未成年人吸烟、酗酒、流浪以及聚赌、吸毒、卖淫。

第十一条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得允许或者迫使未成年人结婚,不得为未成年人订立婚约。

第十二条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的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的,应当依法承担责任。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有前款所列行为,经教育不改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有关人员或者有关单位的申请,撤销其监护人的资格;依照民法通则第十六条的规定,另行确定监护人。

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

(修改稿)

相关思维导图模板

售后纠纷处理思维导图

树图思维导图提供 售后纠纷处理 在线思维导图免费制作,点击“编辑”按钮,可对 售后纠纷处理  进行在线思维导图编辑,本思维导图属于思维导图模板主题,文件编号是:2789e400091fae04701eaa2a5764b0bf

医务科思维脑图思维导图

树图思维导图提供 医务科思维脑图 在线思维导图免费制作,点击“编辑”按钮,可对 医务科思维脑图  进行在线思维导图编辑,本思维导图属于思维导图模板主题,文件编号是:73a57cbf4f0e2e319296232a3dec67b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