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reeMind树图在线AI思维导图
当前位置:树图思维导图模板资格考试司法考试离婚协议中财产协议反悔的处理思维导图

离婚协议中财产协议反悔的处理思维导图

  收藏
  分享
免费下载
免费使用文件
晚间拾梦 浏览量:02023-02-19 03:33:26
已被使用0次
查看详情离婚协议中财产协议反悔的处理思维导图

离婚协议中财产协议反悔的处理

树图思维导图提供 离婚协议中财产协议反悔的处理 在线思维导图免费制作,点击“编辑”按钮,可对 离婚协议中财产协议反悔的处理  进行在线思维导图编辑,本思维导图属于思维导图模板主题,文件编号是:374d310523ab6432d4c6163153f23217

思维导图大纲

离婚协议中财产协议反悔的处理思维导图模板大纲

本文通过案例讲解了离婚协议中约定财产的处理,但是对方反悔应该怎么处理?

案情:

甲和乙于2000年登记结婚,婚后生一子丙。双方有一间房。2007年5月双方在民政局协议离婚,约定:1.双方现居住房屋归儿子丙所有。2007年6月7日甲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撤销离婚协议中的关于夫妻房屋处理的约定。

裁判:

本案双方当事人离婚就财产分割作出约定,是双方当事人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结果。该协议具有民事合同的性质,系双方当事人真实意思的表示,且双方在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并不存在欺诈、胁迫等法定可撤销情形,故离婚协议合法有效。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评析: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以下简称《解释(二)》)第八条之规定,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解释(二)》第九条规定,“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本案中,原、被告在离婚协议中约定将夫妻共有共同的房屋赠与第三人(双方当事人之子),现双方的婚姻关系已经解除,该财产赠与协议生效,双方当事人应当遵守协议的约定,并且原告并无证据证明订立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可以撤销的情形。故原告要求撤销离婚协议中有关夫妻共同财产的约定,重新分割财产的主张,于法无据,难以支持。

相关思维导图模板

904名中国成年人第三磨牙相关知识、态度、行为和病史的横断面调查思维导图

树图思维导图提供 904名中国成年人第三磨牙相关知识、态度、行为和病史的横断面调查 在线思维导图免费制作,点击“编辑”按钮,可对 904名中国成年人第三磨牙相关知识、态度、行为和病史的横断面调查  进行在线思维导图编辑,本思维导图属于思维导图模板主题,文件编号是:10b9a8a2dd2fb4593f8130ef16c320fc

9.战斗的基督教思维导图

树图思维导图提供 9.战斗的基督教 在线思维导图免费制作,点击“编辑”按钮,可对 9.战斗的基督教  进行在线思维导图编辑,本思维导图属于思维导图模板主题,文件编号是:33d168acd0cd9f767f809c7a5df86e3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