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诉人邱某永、蒋某桂与被上诉人蒋某林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一案,湖南省隆回县人民法院于二○○八年四月十四日作出(2007)隆法民一初字第****号民事判决。邱某永、蒋某桂不服,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于2008年10月21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上诉人邱某永及其委托代理人吴某强,被上诉人蒋某林及其委托代理人黄某到庭参加诉讼,上诉人蒋某桂的委托代理人吴某强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树图思维导图提供 邱某某、蒋某某与被蒋某某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一案民事判决书 在线思维导图免费制作,点击“编辑”按钮,可对 邱某某、蒋某某与被蒋某某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一案民事判决书 进行在线思维导图编辑,本思维导图属于思维导图模板主题,文件编号是:0404a3096c8c67d25630822dda0e8c1b
邱某某、蒋某某与被蒋某某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一案民事判决书思维导图模板大纲
原审法院审理查明,原告邱某永、蒋某桂和被告蒋某林两家系同村邻居,原告的房屋位于公路的下面,被告的房屋位于公路的上面。2005年2月的一天早晨,被告驾驶其湘E31882号客车从自家屋前开往公路上时因刹车失灵,车子冲到原告屋前,车前胎掉在原告屋前水沟里,车的反光镜杆子撞在原告屋前的墙壁上并卡在墙内,后来是蒋某伍等人帮忙推车才将车子开走。事后,被告请蒋某银用水泥将被撞坏的墙面进行了修补,原告因与被告两家关系较好也没有提出要被告予以赔偿。2007年6月,原告蒋某桂与被告蒋某林之妻马某凤发生口角后,原告找到村干部陈某生和蒋某华提出被告撞坏了其房屋要求村里处理,村干部找到被告,被告说事后已请人为原告房屋墙面进行了修补而拒绝赔偿,村里调解无效。2007年9月26日,原告向岩口镇司法所书面报告要求处理,因被告不愿意调解致处理没有结果。原告为此诉诸法院。在审理中,原告申请对其房屋损失进行评估,经法院委托邵阳邵房房地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评估,原告房屋因墙体开裂所造成的损失为2664元,原告为此支付了评估费用1300元。
原审法院认为,本案争执的焦点是:本案发生的时间是2005年2月(某月)还是2005年12月;本案是否超过诉讼时效。关于本案发生的时间,原告认为是2005年12月29日,被告方认为是2005年2月,本院认为,原告为主张本案发生的时间为2005年12月29日,并提供了证据,最主要的是蒋某伍的证言,他陈述的时间2005年农历11月份的一天早晨,其次是村干部蒋某华的证言,他证实大概是2005年农历11月份,被告同样提供了该两人的证言,其中蒋某伍陈述时间记不清了,蒋某华陈述是邱某永向其反映的是2005年下半年,被告同时提供了蒋某银的证言证明是2005年某月被告妻子马某凤请其为原告房屋墙面的孔进行了修补。从双方的证据中不难看出,原告方唯一的证据是蒋某伍的证言,但是他在向被告方做证时对时间又否认了,并证明记不清具体时间了,法院为此进行了复核,蒋某伍陈述是因时间久记不起具体时间了,并反映向原告方作证时有关时间是按原告的意思陈述的,况且原告在向岩口镇司法所报告时所写的日期也相互矛盾,因此对原告所主张的本案发生时间的证据不予采信,相反被告提供的蒋某银的陈述,原告方没有提供反驳证据予以支持,因此,只能认定本案发生的时间是2005年某月。关于本案是否超过了诉讼时效的问题,原审法院认为,本案发生后,由于被告请人为原告墙面用水泥进行了修补,加之当时原、被告两家关系较好,原告没有提出赔偿,2007年双方发生了口角,原告才向村里提出要求被告赔偿,由于被告拒绝赔偿村里未进行调解,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五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2年。本案从案发的2005年2月到2007年6月原告向村里要求处理明显地超过二年时间,因此,原告的诉讼超过了诉讼时效,不予支持。据此,原审法院判决:驳回原告邱某永、蒋某桂的诉讼请求。
邱某永、蒋某桂不服判决,提出上诉称,原判认定事实错误:其家房屋墙上的裂缝是蒋某林所驾的车撞击所致,其诉讼并未超过诉讼时效,请求二审法院撤销原判,依法改判支持其诉讼请求或将本案发回重审。
蒋某林答辩称,原判认定事实清楚,采信证据某确,邱某永、蒋某桂房屋的裂缝与其2005年2月的驾车时车子的反光镜撞击墙面无因果关系,且邱某永、蒋某桂的诉讼超过了诉讼时效,请求二审法院维持原判。
本院二审查明的事实与一审法院认定的事实一致。
上述事实有双方当事人的陈述,现场照片,房地产评估报告及证人证言等在卷佐证,并经庭审质证,可以认定。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本案二审诉讼费180元,由上诉人邱某永、蒋某桂共同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树图思维导图提供 9.战斗的基督教 在线思维导图免费制作,点击“编辑”按钮,可对 9.战斗的基督教 进行在线思维导图编辑,本思维导图属于思维导图模板主题,文件编号是:33d168acd0cd9f767f809c7a5df86e3a
树图思维导图提供 第六章 群体传播与组织传播_副本 在线思维导图免费制作,点击“编辑”按钮,可对 第六章 群体传播与组织传播_副本 进行在线思维导图编辑,本思维导图属于思维导图模板主题,文件编号是:1672f555831e7d9a3bb2cf2fb792cb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