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reeMind树图在线AI思维导图
当前位置:树图思维导图模板资格考试司法考试学生受体罚致人身损害纠纷案思维导图

学生受体罚致人身损害纠纷案思维导图

  收藏
  分享
免费下载
免费使用文件
花房姑娘 浏览量:22023-02-19 12:42:09
已被使用0次
查看详情学生受体罚致人身损害纠纷案思维导图

【案情】

树图思维导图提供 学生受体罚致人身损害纠纷案 在线思维导图免费制作,点击“编辑”按钮,可对 学生受体罚致人身损害纠纷案  进行在线思维导图编辑,本思维导图属于思维导图模板主题,文件编号是:12d77419cd45fd0fb78f50493a57791e

思维导图大纲

学生受体罚致人身损害纠纷案思维导图模板大纲

原告:张C,男,11岁,原系XX市XX附属小学学生。

法定代理人:张XX,原告张C之父。

被告:XX市XX附属小学。

第三人:苗F,XX市XX附属小学体育教师。

原告张C原系被告学校学生,第三人苗F曾任原告所在班级体育教师。苗在任教期间,曾因原告违反课堂纪律对其进行过两次体罚(用脚踢及橡皮筋崩脸)。1994年4月15日上午上体育课时,原告私自到其他年级军训场地玩耍,苗追过去用手拽住张的红领巾推搡,并杵其一拳。张当时感到胸部发闷,中午回家后全身抽搐。经送XX市卫校附属医院诊断,被确诊为植物神经功能紊乱。因治疗效果不佳,又先后去矿总院、省康复医院等医院治疗。原告治疗先后共花医药费5655.6元,去外地治疗住宿费146元、交通费39.2元,药品邮资费24元。事后,原告父亲多次要求学校处理未果,代理原告向XX市鸡冠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赔偿医疗费、交通费、护理费等8038.68元。

被告XX市XX附属小学及第三人苗F辩称:原告所诉与事实不符。因原告扰乱课堂秩序,第三人只拽其红领巾推搡两下,有在场同学及其他教师证实。原告患有先天性癫痫病,就学期间一直治疗。【审判】

XX市鸡冠区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委托XX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医室鉴定,结论为:原告在治疗期间用药基本合理,可以去外地治疗;无法认定原告被打前是否有心脏病存在;解除精神刺激因素后,不会出现后遗症等。XX市鸡冠区人民法院认为:第三人苗F在任课期间先后三次对原告张C进行体罚,致原告植物神经功能紊乱,有证人证言及法医鉴定结论为证。苗F的行为属职务行为,故全部责任应由学校承担,第三人的责任由学校按有关规定自行处理。被告未能提供原告患有先天性癫痫病的证据,其辩称理由不能成立。原告在药店及卫生所所购药品未经主治医生准许,不予支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一十九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十五条、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规定,于1995年4月14日判决如下:

被告赔偿原告医药费5321元,住院营养费150元,伙食补助费120元,护理人员误工工资150元,外出治疗住宿费146元,交通费39.2元,药品邮资24元,总计5950.20元,于判决生效之日起5日内给付。

【评析】

相关思维导图模板

辊压断带分析思维导图

树图思维导图提供 辊压断带分析 在线思维导图免费制作,点击“编辑”按钮,可对 辊压断带分析  进行在线思维导图编辑,本思维导图属于思维导图模板主题,文件编号是:55fdf0827fa2a220b0b4047d75df5032

情绪的感受方式思维导图

树图思维导图提供 情绪的感受方式 在线思维导图免费制作,点击“编辑”按钮,可对 情绪的感受方式  进行在线思维导图编辑,本思维导图属于思维导图模板主题,文件编号是:2c54b2217f97a07f6d55d59ffa68bdc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