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挂靠人发生人身损害的,是可以根据我国侵权责任法的相关法律规定,来确认具体的责任人的赔偿责任的,从而完成相关的人身损害赔偿事项的。那么今天就跟树图网小编一起来看看被挂靠人人身损害赔偿责任怎么确认以及相关问题的解答是怎样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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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挂靠人人身损害赔偿责任怎么确认思维导图模板大纲
1、造成伤害但为达到残疾的赔偿项目:
医疗费用;误工费用;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
2、伤害致残的赔偿项目:
医疗费用;误工费用;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抚养人生活费;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发生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
3、受害人死亡的,赔偿项目:
误工费用;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被抚养人生活费;丧葬费;死亡赔偿金;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合理费用。
被挂靠单位是否应对挂靠人在施工过程中的转包、购买施工材料等行为承担责任,主要看挂靠人是以谁的名义将工程转包或者与材料设备供应商签订购销合同。
1、如果挂靠人以自己的名义将工程转包或者与材料设备供应商签订购销合同,实际施工人或者材料设备供应商不能要求被挂靠单位承担合同责任。
2、如果挂靠人以被挂靠单位的名义将工程转包或者与材料设备供应商签订购销合同的,一般应由被挂靠单位承担合同责任,但实际施工人或者材料设备供应商签订合同时明知挂靠的事实,并起诉要求挂靠人承担合同责任的,由挂靠人承担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民法总则》第一百六十二条
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名义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被代理人发生效力。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 第一百六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