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空坠落,如果分不清楚谁是加害人,按照法律的规定,要所有有嫌疑的业主承担补偿责任,那么高空坠落物业有责任吗?高空坠落物的赔偿责任的规定是怎样的?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树图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希望能对你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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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空坠落物业有责任吗思维导图模板大纲
对于高空坠物的法律责任问题,我国《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千二百五十三条明确规定: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第八十七条规定: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
由此可以知道,物业是不需要承担责任的。
高空坠落物的赔偿责任的规定:高空抛物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侵权人依法承担侵权责任;无法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
根据《民法典》第七编 侵权责任中第八十五条,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根据《民法典》第七编 侵权责任第八十七条,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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