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驾驶电动车的时候,是会出现有撞到人的情况的,这个时候,对于当事人来说,也是需要及时进行处理的,那么电动车碰撞人不给钱怎办?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树图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树图思维导图提供 电动车碰撞人不给钱怎办 在线思维导图免费制作,点击“编辑”按钮,可对 电动车碰撞人不给钱怎办 进行在线思维导图编辑,本思维导图属于思维导图模板主题,文件编号是:01c5b62e041daf974e6aeecde4debfc9
电动车碰撞人不给钱怎办思维导图模板大纲
被撞不赔偿,发生交通事故人被撞后,肇事者不肯赔偿的,受害者可以根据交警认定的事故责任依法向法院起诉要求赔偿损失。如果对方是机动车的,应该同时起诉肇事者和对方的保险公司。《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被撞不赔偿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办理电动自行车注册业务时需要带:
(一)电动自行车所有人为个人的,提交车主的《居民身份证》或《临时居民身份证》的原件、复印件;委托他人办理的,需提交车主《居民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代理人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复印件;车主户籍地址变更的持《居民身份证》及《户口簿》;所有人为在沈暂住居民的,需提供《居民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公安机关核发的居住、暂住证明。所有人为单位的,提交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及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代理人需提交委托单位的书面委托书,并加盖公章)。
(二)电动自行车来历凭证(发票)原件、复印件(“三联据”不作为来历凭证办理登记业务)。原始发票需要财务报销入账的,可在登记人员核定后,根据车主要求,登记业务窗口留存来历凭证(发票)复印件作为存档。
(三)合格证原件。
(四)对应上述手续的电动自行车。
电动车属于非机动车与机动车发生事故,适用无过错原则;电动车属于机动车与其他机动车发生事故,适用过错原则。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
[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