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押担保与抵押、留置构成担保物权的三大主流部分,各有各的特征,我国法律对质押担保的范围也是有了相关的规定。下面就由树图网小编为大家一一介绍质押担保的范围是什么、质押的设定、质押合同的内容,希望能对大家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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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担保的范围是什么思维导图模板大纲
质押担保的范围,原则上应当由当事人自由约定。如果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时,应当适用法定质押担保的范围,如下:
1、主债权
主债权是指动产质押所担保的主债务合同中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这里不包括利息以及其他因主债权产生的孳息债权。
2、利息
利息指实行质权时主债权的已届清偿期的一切利息,利息可以按照法律规定确定,也可以由当事人约定,但不能违反法律的规定约定过高的利息,否则法律不予保护。
3、违约金
违约金是指债务人未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按照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应当给付债权人的金额。
4、损害赔偿金
损害赔偿金是指债务人未履行合同,给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务人应当赔偿的金额。
5、质物保管费用
质物保管费用是指质权人占有质物,在保管质物期间所支出的费用。例如,对质物进行必要维护所需费用,对质物(如动物)进行饲养所支出的费用。
6、实现质权的费用
实现质权的费用是指实现质权时所需的一切费用。例如,质物估价的费用、质物拍卖费用等。
当事人约定质押担保范围的,可以小于法定担保范围,也可以不限于法定担保范围,只要当事人的约定不违反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就是有效的,受法律保护的。
与抵押相比设定质押可以将对方的财物真实的抓在手里。也正因如此在交易中,很多人愿意选择质押,只是在设定质押时需签订质押合同,还需注意某些事项。
1、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与数额。
2、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3、质物的状况。
4、质押担保的范围。
5、质押移交的时间。
6、当事人约定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