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现实生活中,当我们向他人借钱的时候,要么会写借款合同、欠条,要么写借条,同时还钱的时候,需要拿出相对应的证据等,那么还钱借条没拿回怎么办?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树图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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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钱借条没拿回怎么办思维导图模板大纲
钱还了借条没拿可以采取措施证明债务已经消灭。借条不是证明债权债务真实存在的唯一证据,如录音录像,只要不违反法律规定和社会公德即可;也可以提供其他证据,如知道你们之间已经完成还款任务的证人证言也是证据之一;又如银行的取款凭证、转帐凭证、双方往来的短信、qq留言等均可以作为合法的证据证明债权债务已经消灭。
法律没有明确的规定,需要结合实际的情况分析。
债务应当清偿,债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按照合同的约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规定履行义务。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人的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定义】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形式和内容】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第六百六十九条 【借款人应当提供真实情况义务】订立借款合同,借款人应当按照贷款人的要求提供与借款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
第六百七十条 【借款利息不得预先扣除】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
如果出借人收到借款人偿还的借款,应向借款人出据收条,但收条上应标明通过何种方式偿还。而借条是出借人与借款人之间是否存在借贷法律关系的凭证即证据,如果在借款人全部还清借款后,被借款人抽回或撕毁,出借人便再无证据证明双方之间存在过借款合同法律关系。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七十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七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八条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