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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之间借款的法律后果思维导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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琴瑟如你 浏览量:02023-02-20 03:2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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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知道,个人可以将钱借给公司周转,公司到期还款并且支付贷款利息。那反过来公司的资金是否能够借给个人呢?企业之间借款的法律后果如何呢?接下来树图网小编就给大家详细介绍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一起来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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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维导图大纲

企业之间借款的法律后果思维导图模板大纲

一、企业之间借款的法律后果

企业之间到底借款被确认为无效,即不受到法律的保护,根据《民法典》第157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第154条又规定:“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由此,从我国《民法典》的规定看,对借款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应依据以下原则处理:

1、维护金融秩序原则:对于企业之间借贷关系应当按照国家有关金融信贷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来认定其效力,对这类纠纷的处理,应当有利于维护金融信贷专营的秩序,有利于国家对资金市场宏观调控政策的实施,有利于引导企业正确使用资金。

2、过错责任原则:主要是在合同被确认无效后,作为借贷标的物的资金被占用期间的损失,应当按过错责任来承担。

3、公平原则:是指在案件审理期间,应当公平地保护双方企业的合法权益,既要在明确责任的基础上,使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有损失的一方得到合理弥补,又不应使任何一方从无效借贷中获得不应当得到的利益。

根据以上原则,企业之间借贷关系被确认无效后,对涉及的借贷本金、利息及损失主要作如下处理:

(一)对借贷本金的处理:借贷本金作为无效借贷合同的标的物,必须全额返还给出借方,而不适用损害赔偿予以替代。

(二)对借款利息和损失的处理:在借贷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对合同中约定的利息和利润一般不予保护。

在实践中,对无效借款合同项下的利息的处理一直都是沿用最高人民法院《联营纠纷解答》的规定,即对出资方已经取得或约定取得的利息应予收缴,对另一方处以相当于银行同期贷款利息的罚款。

  

二、公司借款给个人合法吗

合法。其实,判定借款是否合法有效并不是主要根据借款人来看的,公司和个人都是属于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都可以作为借款的主体,也都能够向他人借款和借款给他人。只要按照借贷的程序来进行,并有足够的证据来证明双方合法的借贷关系,其借贷的利息在同期银行基准利率的四倍以内,都属于合法借贷,都是受到法律保护的。

也就是说,公司可以将资金出借给个人,但需要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企业和个人借款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即可认定合法,但是,如果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应认定无效:1、企业以借贷名义向职工非法集资。2、企业以借贷名义非法向社会集资。3、企业以借贷名义向社会公众发放贷款。4、其他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行为。

现实中,公司法定代表人借钱给公司的情况很多,当然也有公司法定代表人向公司借款的情形,这种现象在民营企业中常见。

《公司法》第149条规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1)挪用公司资金;

(2)将公司资金以其个人名义或者以其他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

(3)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未经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同意,将公司资金借贷给他人或者以公司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

(4)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未经股东会、股东大会同意,与本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

(5)未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同意,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属于公司的商业机会,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所任职公司同类的业务;

(6)接受他人与公司交易的佣金归为己有;

(7)擅自披露公司秘密;

(8)违反对公司忠实义务的其他行为。

三、公司借钱特别需要注意

1.股东跟公司借款是有限额的,通常不允许超过股东个人投资注册资本的两倍,如果超出了,产生的利息就不能扣除所得税了。比如我投资到一家公司的注册资本是100万,那就只能借200万,如果超过200万,那样就要交相应的所得税。

2.借款利率也不能超过银行同期的贷款利率,超出部分不能扣除所得税,企业到时要算赢利,交企业所得税,而且法律也不保护。

引用法条

[1]《关于审理联营合同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五十七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五十四条

[4]《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四十九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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