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们现实生活中,公司或者企业在发展的过程中都难免和一些债权人发生债务关系,有的时候还需要书写债务转让证明。那么对于怎样写债权债务转让证明才符合法律的规定呢?下面就让树图网小编为大家带来的怎样写债权债务转让证明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树图思维导图提供 怎样写债权债务转让证明 在线思维导图免费制作,点击“编辑”按钮,可对 怎样写债权债务转让证明 进行在线思维导图编辑,本思维导图属于思维导图模板主题,文件编号是:96fe5482b19fcb8118fa69a0f2054523
怎样写债权债务转让证明思维导图模板大纲
债权债务转让证明
山东XXXX科技公司: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是贵公司食品频道(部)的供应商,现在因为公司业务调整的原因,决定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与贵公司所有业务关系从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转至______公司,同时原有的债权和债务关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完全承担,因变更产生的债权、债务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和__ ________公司协商解决,与贵公司无关。
特此证明
原公司名称:
原公司地址:
原公司开户行:
原公司账户:
原公司税号:
电 话:
(单位公章、财务章、合同章)
现公司名称:
现公司地址:
现公司开户行:
现公司账户:
现公司税号:
电 话:
(单位公章、财务章、合同章)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注:《债权债务转让证明》须加盖原、现供应商公章及财务专用章、合同专用章。此证明必须有法人代表本人签名,并加盖个人名章,同时附双方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
总经理: 财务负责人: 采购负责人: 经办人:
一是标的公司欠股东借款的债权。标的公司在存续期间,因经营需要或自身向金融机构贷款有难度等原因,由股东以借款形式提供资金支持。现股东转让公司股权,可同时以债权人的身份提出受让条件,即股权捆绑债权一并转让,要求受让方在受让公司股权支付价款的同时,向标的公司提供资金偿还欠原股东的债务。也就是说,受让方成为新股东的同时,成为对标的公司借款的债权人。
二是股东欠标的公司借款的债务。股东占用标的公司资金的情形时有发生,但在股权转让时应当了断。此款项的法律关系中,标的公司是债权人,股东是债务人。股东转让公司股权时,应当明确告知意向受让人存有债务清偿问题,处理的办法是事先作出承诺,并在结算转让价款时一并偿还。
1、必须是合法有效的债权且不得违背社会公共利益。
债权的有效存在是债权转让的前提。以无效的债权转让他人,或者以已经消灭的债权转让他人,是转让的标的不能。这种限制性规定的意义在于防止受让人、国家、集体利益受损。如果转让无效致使受让人受损的,那么,转让人应予以赔偿。
2、转让不得改变债权的主要内容。
债的内容变更包括种类、数量、标的物品质规格、债的性质、期限、履行地和履行方式、结算方式、违约责任等等方面。债的非主要内容变更不会影响法律关系。但债的种类、标的物品质规格、债的性质等主要内容变更后,与原债不再具备同一性。如经对方承诺,则成立新合同,已不属于债权转让的范畴。
3、债权的转让人与受让人必须达成债权转让的协议。
债权转让是一种处分行为,必须符合民事行为的生效条件。转让人主体必须符合资格,即具有处分能力,是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人。双方的意思表示必须真实,不是真实的意思表示,债权转让无效。如果一方当事人欺诈、胁迫或乘人之危,转让无效。合同被撤销后,受让人已接受债务人清偿的,应作为不当得利返还原债权人。
4、转让的债权必须具有可转让性。
根据债的有关原理,某些合同是不可让渡的,其债权也应不可转让,不可转让的债权有如下情形:
(1)基于个人信任关系而发生的债权、以特定身份关系为继承的债权、不作为的债权、因继承发生的遗产给付请求权。
(2)属于从权利的债权。从权利随主权利的移转而移转,若将从权利和主权利分开单独转让,则为性质上所不允许。比如保证债权为担保主债权而存在,若与主债权分离,其担保性质自然丧失,所以不得单独转让。
(3)依合同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的债权。按照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当事人对债权转让的禁止可以在合同中约定,也可以在合同订立之后另行约定,但必须在债权尚未转让之前作出,否则转让有效。
(4)依法律规定不得转让的债权。
5、债权的转让必须通知债务人。
根据《合同法》第80条规定:“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6、债权转让必须遵守一定程序和手续。
一般合同的成立是当事人自愿原则,但对于法律规定应由国家批准的合同,不得随意转让,未经原批准机关批准转让无效。
[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八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