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物权法的相关规定下,债务人具有偿还能力的时候,是不会执行担保人的,只有债务人存在无力偿还的这一情形发生的时候,担保人就需要承担保证责任,那么今天就跟树图网小编一起来看看债务人有偿还能力还会执行担保人吗以及相关问题的解答是怎样!
树图思维导图提供 债务人有偿还能力还会执行担保人吗 在线思维导图免费制作,点击“编辑”按钮,可对 债务人有偿还能力还会执行担保人吗 进行在线思维导图编辑,本思维导图属于思维导图模板主题,文件编号是:748168c5161c42db5a9e0ebcf0e40ab1
债务人有偿还能力还会执行担保人吗思维导图模板大纲
根据《物权法》的规定,担保人的担保属于人的担保,两个担保中又分为一般保证和连带保证,一般保证的情况下,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前提是,借款人无力偿还,担保人才承担保证责任。如果该担保属于一般保障,在借款人有能力偿还的情况下,法院可以强制执行借款人的财产,但不能强制执行担保人的财产。
1、一种是一般保证,即当借款期限届满后,经法院审判或仲裁委员会的仲裁,并经依法强制执行,借款人仍不能返还借款时,出借人才可以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2、另一种是连带保证,即当借款期限届满后,无论借款人有无能力归还借款,出借人既可以要求借款人返还借款,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返还借款的保证责任。
无论是一般担保还是连带担保,借款人都无力偿还的话,按法律规定,担保人的担保责任是不能免除的。
担保人偿还全部债务后,可以向借款人追偿,要求借款人归还担保人承担的全部债务。这也是法律设立担保人制度的意义所在。
法律依据:1、《民法通则》第一百零八条规定:“债务应当清偿。暂时无力偿还的,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决,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还。有能力偿还拒不偿还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强制偿还。”
2、《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1]《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第一百零八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两百三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