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现实生活中,针对债权债务关系,很多时候债务人往往会故意拖欠债务不还,导致债权人的权益受到损害,那么欠款不还会坐牢么?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树图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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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款不还会坐牢么思维导图模板大纲
欠钱属于民事纠纷,的确无力偿还一般是不会坐牢的。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13条【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定义、量刑】以及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的解释。如果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一)被执行人隐藏、转移、故意毁损财产或者无偿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
(二)担保人或者被执行人隐藏、转移、故意毁损或者转让已向人民法院提供担保的财产,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
(三)协助执行义务人接到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后,拒不协助执行,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
(四)被执行人、担保人、协助执行义务人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通谋,利用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职权妨害执行,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
(五)其他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情形。
原告:***
性别:* ****年**月**日出生,汉族,
身份证号码:*********************
现住**********************,手机:************固话:**************
被告:***********
性别:* ****年**月**日出生,****族,职业:************
身份证号码:**************
现住******************,手机:****************
诉讼请求:
1、判令被告*********偿还借款本金**********元,和到期未归还借款的两年利息************元;
2、判令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事实及理由:
*******年***月**日,被告因从事******需要资金,向原告借***元人民币,约定还款日期为***年年底,并出具借条一张。
还款日期到期后,被告未及时归还借款。****年初,原告多次向被告催讨借款,被告说其手头没有钱无法按时归还借款;****年期间原告多次催讨未果。
****年年初至四月期间,原告多次向被告催讨借款,被告态度一次比一次恶劣,还恶言对待。 之后被告电话也不接,即使接通也匆匆挂掉。
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08条的规定特提起诉讼,请贵法院依法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原告认为:被告从原告处借款,依法应当承担还本付息义务。
为保护原告的合法民事权益,现向贵院提起诉讼。
此致
********人民法院
起诉人:*********
***年**月**日
《民法典》第一编总则
第八十五条合同是当事人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关系的协议。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第九十条合法的借贷关系受法律保护。
《民法典》第一编总则
(一)公民之间的借贷款,双方对返还期限有约定的,一般应按约定处理;没有约定的,出借人随时可以请求返还,借方应当根据出借人的请求及时返还;暂时无力返还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责令其分期返还。
(二)公民之间的生产经营性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生活性借贷利率。如因利率发生纠纷,应本着保护合法借贷关系,考虑当地实际情况,有利于生产和稳定经济秩序的原则处理。
(三)公民之间的无息借款,有约定偿还期限而借款人不按期偿还,或者未约定偿还期限但经出借人催告后,借款人仍不偿还的,出借人要求借款人偿付逾期利息,应当予以准许。
(四)借款双方因利率发生争议,如果约定不明,又不能证明的,可以比照银行同类贷款利率计息。
(五)公民之间的借贷,出借人将利息计入本金计算复利的,不予保护;在借款时将利息扣除的,应当按实际出借款数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