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是我们许多人在买房子或者其他生活事项中经常会遇到的一个问题,公积金这个制度能够很好的帮助我们解决在重大资金使用时候的不足等问题。那么,兰州公积金预约提取注意事项是怎样?以下内容由树图网编辑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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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公积金预约提取注意事项思维导图模板大纲
1、预约成功后,请持身份证或凭预约编号(不需要打印)到预约机构排队机取号,办理相关业务。
2、通过网上预约功能,可预约3个工作日内的提取业务。
3、预约机构预约人数已达最大预约人数,系统将提示“预约已满,不许添加预约信息!”。
4、不能按预约时间前往预约机构办理提取业务的,请在预约时间前一天下午16:30前通过网上办事大厅取消该项预约。
1.提供提取资料,经所在单位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
2.持提取资料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本人账户或符合规定的他人账户的住房公积金存储余额。
3.管理中心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做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予提取的决定。不准予提取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原因。
4.管理中心审核准予提取的,职工应持身份证、管理中心出具的提取凭证到受托银行办理提取手续。
提取额度
全额提取:
属于以下提取情形的,可以现金形式全额提取并销户。
1.离休、退休的;
2.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人事劳动关系的;
3.出境定居或赴港、澳、台地区定居的;
4.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5.农业户口职工与单位终止人事劳动关系的;
6.在职期间被判处刑罚,并与所在单位终止人事劳动关系的;
7.与单位终止人事劳动关系的职工,男满50周岁,女满40周岁,在两年内未重新就业的;
8.纳入住房公积金托管户管理的破产、关闭企业职工在两年内未重新就业的;
注: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可以提取职工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全部存储余额,同时注销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
提取时间
公积金提取间隔:公积金每隔12个月(含12个月)以上提取一次
提取到账时间:自申请受理日起3个工作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