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reeMind树图在线AI思维导图
当前位置:树图思维导图模板医疗/金融/房地产医疗专业知识食品检验-食品安全法思维导图

食品检验-食品安全法思维导图

  收藏
  分享
免费下载
免费使用文件
花房姑娘 浏览量:52023-02-20 14:40:58
已被使用0次
查看详情食品检验-食品安全法思维导图

第五十七条 食品检验机构按照国家有关认证认可的规定取得资质认定后,方可从事食品检验活动。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食品检验机构的资质认定条 件和检验规范,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 本法施行前经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批准设立或者经依法认定的食品检验机构,可以依照本法继续从事食品检验活动。

树图思维导图提供 食品检验-食品安全法 在线思维导图免费制作,点击“编辑”按钮,可对 食品检验-食品安全法  进行在线思维导图编辑,本思维导图属于思维导图模板主题,文件编号是:ab3635c18ca1a5d63290a0eeb7d59096

思维导图大纲

食品检验-食品安全法思维导图模板大纲

第五十七条 食品检验机构按照国家有关认证认可的规定取得资质认定后,方可从事食品检验活动。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食品检验机构的资质认定条 件和检验规范,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

本法施行前经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批准设立或者经依法认定的食品检验机构,可以依照本法继续从事食品检验活动。

第五十八条 食品检验由食品检验机构指定的检验人独立进行。

检验人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依照食品安全标准和检验规范对食品进行检验,尊重科学,恪守职业道德,保证出具的检验数据和结论客观、公正,不得出具虚假的检验报告。

第五十九条 食品检验实行食品检验机构与检验人负责制。食品检验报告应当加盖食品检验机构公章 ,并有检验人的签名或者盖章 .食品检验机构和检验人对出具的食品检验报告负责。

第六十条 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对食品不得实施免检。

县级以上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对食品进行定期或者不定期的抽样检验。进行抽样检验,应当购买抽取的样品,不收取检验费和其他任何费用。

第六十一条 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可以自行对所生产的食品进行检验,也可以委托符合本法规定的食品检验机构进行检验。

食品行业协会等组织、消费者需要委托食品检验机构对食品进行检验的,应当委托符合本法规定的食品检验机构进行。

相关思维导图模板

古元文韵思维导图

树图思维导图提供 古元文韵 在线思维导图免费制作,点击“编辑”按钮,可对 古元文韵  进行在线思维导图编辑,本思维导图属于思维导图模板主题,文件编号是:1de18aec672e296071a17a33b935674b

食品安全学绪论思维导图

树图思维导图提供 食品安全学绪论 在线思维导图免费制作,点击“编辑”按钮,可对 食品安全学绪论  进行在线思维导图编辑,本思维导图属于思维导图模板主题,文件编号是:1dbaef55c25798cc5fb40a53335cca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