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reeMind树图在线AI思维导图
当前位置:树图思维导图模板资格考试司法考试代位权补充和限制的规定介绍思维导图

代位权补充和限制的规定介绍思维导图

  收藏
  分享
免费下载
免费使用文件
所谓永远 浏览量:02023-02-20 17:12:28
已被使用0次
查看详情代位权补充和限制的规定介绍思维导图

代位权补充和限制的规定

树图思维导图提供 代位权补充和限制的规定介绍 在线思维导图免费制作,点击“编辑”按钮,可对 代位权补充和限制的规定介绍  进行在线思维导图编辑,本思维导图属于思维导图模板主题,文件编号是:d3af27afa24232b931a84841087d23d5

思维导图大纲

代位权补充和限制的规定介绍思维导图模板大纲

关于代位权补充和限制的规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300条规定:“被执行人不能清偿债务,但对第三人享有到期债权的,人民法院可依申请执行人的申请,通知该第三人向申请执行人履行债务。该第三人对债务没有异议但又在通知指定的期限内不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强制执行。”

此司法解释的基本含义,是为保全债权人即申请执行人的债权,而对债务人对第三人享有到期的债权,债权人可以代其位向人民法院申请由第三人向其履行债务。这是符合债权人代位权的基本法律特征的。

其一,代位权是债权人以自己的名义行使债务人的权利,允许申请执行人以被执行人对第三人享有的到期债权清偿债务,这正是债权人的代债务人之位,行使债务人的权利。

其二,债权人代位权要求债务人怠于行使其权利而害及债权人的债权。被执行人不能清偿债务,就已经害及了债权人的债权,而被执行人享有对第三人到期债权,又不行使,当然符合债权人代位权的特征。

其三,本司法解释规定申请执行人只能向人民法院申请,由法院通知第三人向申请执行人履行债务,而不能由申请人径行请求,这是代位权管理权的表现。

此外,本司法解释规定的情形,具备债务人享有权利,怠于行使,害及债权和履行迟延的债权人代位权的构成要件,符合债权人代位权的要求。该司法解释虽将债权人代位权的行使只限于民事诉讼法执行程序中适用,但对于创建中国债法的债的保全制度,其意义还是十分重要的,这一司法解释符合债权人代位权的基本原理,使我国通过司法解释建立完整的债的保全制度。

为了防止代位权的滥用,合同法解释第十二条明确规定了专属于债务自身的债权即扶养关系、抚养关系、赡养关系、继承关系产生的给付请求权和劳动报酬,退休金、养老金、安置费、人寿保险、人身伤害赔偿请求等权利,债权人不得代位行使。另一方面也是保护债务人的合法利益,另《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合伙人个人负有债务,其债权人不得代位行使该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权利,这亦是对代位权的限制。

相关思维导图模板

环境设计专业与绘画爱好对未来的规划思维导图

树图思维导图提供 环境设计专业与绘画爱好对未来的规划 在线思维导图免费制作,点击“编辑”按钮,可对 环境设计专业与绘画爱好对未来的规划  进行在线思维导图编辑,本思维导图属于思维导图模板主题,文件编号是:4fb911227eb1229529b2e924f0e37ee8

销售/产品岗位策略思维导图

树图思维导图提供 销售/产品岗位策略 在线思维导图免费制作,点击“编辑”按钮,可对 销售/产品岗位策略  进行在线思维导图编辑,本思维导图属于思维导图模板主题,文件编号是:6c1822b8a5ff2b1dd5f7e52b99e301c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