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十分常见,在我们的身边,或者个人都发生过借贷行为,借贷需要当事人的一系列相关资料才能进行办理,民间借贷一般很少出现非法集资的情况,那么民间借贷是不是非法集资?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树图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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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借贷是不是非法集资思维导图模板大纲
民间借贷自然人之间、自然人与企业(其他组织)之间,一方将一定数量的金钱出借给另一方,借款人到期返还借款并按约定支付利息的民事行为。提供资金的一方为出借人,接受资金的一方为借款人。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民间借贷是指公民之间、公民与法人之间、公民与其它组织之间借贷。只要双方当事人意见表示真实即可认定有效,因借贷产生的抵押相应有效,但利率不得超过人民银行规定的相关利率。民间借贷分为民间个人借贷活动和公民与金融企业之间的借贷。民间个人借贷活动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有关规定,遵循自愿互助、诚实信用原则。
所谓集资,是指自然人或者法人为实现某种目的而募集资金或者集中资金的行为。依法进行的集资主要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个人、团体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和程序通过问社会、公众发行有价证券或者利用融资租赁、联营、合资、企业集资等方式在资金市场上筹集所需的资金。如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为了设立或者生产、经营的需要。而发行股票和债券。从当前资金市场的情况看,从事集资活动的主要是企业。
所谓非法集资,是指公司、企业、个人或其他组织未经批准。违反法律、法规,通过不正当的渠道,向社会公众或者集体募集资金的行为,是构成非法集资罪的行为实质所在。
司法实践中,行为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认定其行为属于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
(一)集资后携带集资款潜逃的;
(二)未将集资款按约定用途使用,而是擅自挥霍、滥用,致使集资款无法返还的;
(三)使用集资款进行违法犯罪活动,致使集资款无法返还的;
(四)向集资者允诺到期支付超过银行同期最高浮动利率50%以上的高回报率的。
由此可见,民间借贷和非法集资的共同特征是二者大多处在一种不公开,或者半公开的状态。区别在于民间借贷有借有还,借款是有正当用途的,借贷双方之间有诚信,借贷有利息并且是在合理的。非法集资性质是违法的,甚至犯罪,并且是使用了诈骗的方法来集资。
(一)自然人之间的借贷。自然人之间的借贷即民间个人借贷,是自然人之间遵循自愿互助、诚实信用原则通过自愿协商; 由贷款人向借款人提供资金,借款人在约定或者法定的期限内归还借款的法律行为。
(二)自然人(企业)与企业之间的借贷。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如何确认公民与企业之间借贷行为效力问题的批复》规定,公民与非金融企业(以下简称企业)之间的借贷属于民间借贷。但是,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无效:
1、企业以借贷名义向职工非法集资;
2、企业以借贷名义非法向社会集资;
3、企业以借贷名义向社会公众发放贷款;
4、其他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行为。
(一)加重了企业负担,导致企业资金使用恶性循环。
企业高息负债后,财务支出进一步增大,使本来效益不好的企业雪上加霜。虽然一时解了燃眉之急,但受企业所吸收的高息负债带来的有限效益制约,往往得不偿失。借贷资金在退出生产经营过程后,增值有限,企业难以支付到期债务,往往通过吸收新的高息本金来偿还到期的高息负债,拆东墙补西墙,企业资产被挖空并形成恶性循环,严重影响企业今后的健康发展。
(二)容易发生债务纠纷,不利于社会安定。
一是民间借贷手续简单、缺乏必要的管理和法律法规支持,具有盲目性、不规范性、不稳定性,容易引起借贷双方的纠纷;
二是民间借贷金额小,涉及人员广泛,且多发生于社会基层,一旦发生纠纷,将对社会安定产生负面影响;
三是民间借贷一旦发生欠债不还,部分通过暴力收回借款,借贷双方人身安全受到威胁,民间也因此出现一些带有黑社会性质的追债公司;四是有的民间贷款用于赌博、吸毒等严重违法行为,对社会的危害更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