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损害责任过错推定原则是过错责任原则,该原则是医疗损害责任的基本归责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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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损害责任过错推定原则思维导图模板大纲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医疗技术损害责任和医疗管理损害责任都必须实行过错责任原则,这两种医疗损害责任类型要求构成赔偿责任必须具备过错要件,没有过错就没有责任;对医疗伦理损害责任适用过错推定原则,也必须以过错为要件,只是过错要件的证明实行推定而已;即使在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的医疗产品损害责任中,对于医疗机构承担医疗产品损害的最终责任也必须有过错,医疗机构如果对于缺陷医疗产品致患者受到损害没有过错,则只可以承担中间责任而不承担最终责任,其可以向缺陷医疗产品的生产者或者销售者追偿。
二、医疗损害诉讼有效期几年
1.医疗机构的诊疗行为有无过错;
2.医疗机构是否尽到告知义务;
3.医疗机构是否违反诊疗规范实施不必要的检查;
4.医疗过错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
5.医疗过错行为在损害结果中的责任程度;
6.人体损伤残疾程度;
7.其他专门性问题。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