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没有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情况下,河南“医生”冯国红在义乌非法接生,导致男婴刚出生就死亡。近日,义乌市法院以非法行医罪,判处她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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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国红家住河南省舞钢市,中专毕业后取得当地的医士证和执业许可证,并在家开起诊所。去年下半年,冯国红随丈夫到义乌打工。在没有找到合适工作的情况下,她开始在江东街道九联村一带为外来民工非法接生。
何玲慧(化名)是河南省永城市人,和丈夫在义乌打工已多年,两人租住在江东街道黄古头村。前年12月,何玲慧发现自己有了身孕。她前往医院进行B超检查后发现怀孕已两个月,预产期是次年9月14日左右。随后,何玲慧多次到医院检查,检查结果显示胎儿一切正常。
去年9月上旬的一天,何玲慧的丈夫跟一名在九联村修理摩托车的江西人聊天时,得知河南人冯国红经常在这一带接生。考虑到去医院分娩需要一笔不菲的费用,他便联系了老乡冯国红。当天,冯国红就为何玲慧进行了B超检查,结论是胎儿很正常,将在近几天出生。
冯国红到后了解到何玲慧的子宫口已张开近20分钟。她用听诊器检查后,发现胎儿情况依然很正常。当何玲慧的丈夫问起要不要转送到大医院,冯国红一口回绝:“没关系,没关系。”接下来,冯国红发现婴儿在子宫内位置不正,花了好几个小时才将其扶正,直到清晨5时许,何玲慧产下一名男婴。冯国红见产下的男婴全身青紫,又为其注射了多种药物,但抢救了20多分钟后,男婴仍没有反应,她只好宣布男婴已经死亡。
去年10月9日,金华市医学会鉴定认为,冯国红为何玲慧接生的行为与何玲慧所生男婴的死亡之间存在一定的因果关系。随后,冯国红与何玲慧达成和解协议,一次性赔偿经济损失2.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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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义乌多次发生“黑医”致人殒命案
A.2004年10月,义乌市法院以非法行医罪,判处湖南人向会群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5000元。在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情况下,向会群为义乌北苑街道星火村的孕妇刘小梅接生并注射催产素,在情况危险时又未采取相应的急救措施,导致孕妇和胎儿双双死亡。
B.2005年3月,义乌市公安局苏溪派出所接到群众报案称:苏溪镇木城村村民陈某非法行医并私自给他人接生,导致一外地婴儿死亡。
C.2006年11月,义乌市法院以非法行医罪,判处安徽蒙城人朱景好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两万元。在没有任何资格证书的情况下,朱景好在义乌开起黑诊所,最终导致一人死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