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保险报销期限规定
树图思维导图提供 医疗保险报销期限规定 在线思维导图免费制作,点击“编辑”按钮,可对 医疗保险报销期限规定 进行在线思维导图编辑,本思维导图属于思维导图模板主题,文件编号是:a411409df6774bae91fff7a4b5e537f7
医疗保险报销期限规定思维导图模板大纲
新《保险法》规定“保险人收到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的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请求后,应当及时作出核定;情形复杂的,应当在三十日内作出核定,但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据此,即便保险案子属于“情形复杂”,保险公司也须在三十日内做出决定,并将结果书面通知客户。新法还明确,对属于保险责任的,保险公司在赔付协议达成后10天内应支付赔款;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则应当自作出拒赔决定之日起3天内发出拒赔通知书并说明理由。
现行我国医疗保险报销手续主要分为两种,一种是直接现场结算,一种是零星报销即单位或个人垫付后,单位或个人携带规定资料前往社保机构办理报销手续。具体如下:
1、现场结算:一般参保人员前往市内定点医疗机构或市外联网医院进行住院治疗可以现场报销。或者有医保账户个人前往定点医疗机构或定点药店就医购药也可直接结算。具体根据本地医保政策执行。
2、零星报销:一般政策规定异地就医范围的基本医疗费用、未能在定点医疗机构记账结算的基本医疗费用、参保人因患病急诊或抢救等等必须进行零星报销。单位或参保人携带规定资料前往社保机构办理医疗费用零星报销手续即可。具体根据本地医疗保险政策规定,例如广州社保局规定,因医保系统故障无法记账的医疗费用办理零星报销需提供医保系统故障说明、社会医疗保险凭证、医疗费用收据或发票、医疗费用开支明细汇总清单等资料。
三、医疗保险理赔误区
[1]《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