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来只是骨折,在卫生院就诊后却成了七级伤残。失之毫厘谬以千里,责任究竟在谁?近日,湖北省巴东县人民法院水布垭法庭审理了这起医疗事故责任纠纷案。
树图思维导图提供 骨折手术后致残 医院赔偿13.5万元 在线思维导图免费制作,点击“编辑”按钮,可对 骨折手术后致残 医院赔偿13.5万元 进行在线思维导图编辑,本思维导图属于思维导图模板主题,文件编号是:84d85895e737295884c730469dfd6ba6
骨折手术后致残 医院赔偿13.5万元思维导图模板大纲
丁某认为其伤残与卫生院过错诊疗之间存在因果关系,2016年3月,丁某将卫生院告上法院,请求判决卫生院共计赔偿196740元。
案件在审理过程中,因案情复杂且涉及专业医学知识,无法认定两者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及责任大小,经与当事人协商,法院委托湖北同济法医学司法鉴定中心进行鉴定。经鉴定,卫生院对丁某的医疗行为存在过错,与其损害后果存在主要因果关系,其过错参与程度为60-70%。
鉴定结果出来后,法官再次组织当事人进行调解,卫生院认识到自己确实在手术中存在过错,积极配合调解。最终在承办法官的努力下双方以135000元调解结案,保证丁某能够尽快领取款项进行后续治疗。
(原标题:患者手术后致残 医院有过错赔偿13.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