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reeMind树图在线AI思维导图
当前位置:树图思维导图模板资格考试司法考试医疗机构的无过错责任情形思维导图

医疗机构的无过错责任情形思维导图

  收藏
  分享
免费下载
免费使用文件
人生岁月几度寒 浏览量:12023-02-21 12:23:30
已被使用0次
查看详情医疗机构的无过错责任情形思维导图

医疗机构的无过错责任情形如下:

树图思维导图提供 医疗机构的无过错责任情形 在线思维导图免费制作,点击“编辑”按钮,可对 医疗机构的无过错责任情形  进行在线思维导图编辑,本思维导图属于思维导图模板主题,文件编号是:b769d1120652f68baec12d0374e534b6

思维导图大纲

医疗机构的无过错责任情形思维导图模板大纲

一、医疗机构的无过错责任情形

1.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

2.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

3.遗失、伪造、篡改或者违法销毁病历资料。

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第一千二百二十二条,患者有损害,因下列情形之一的,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

(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

(二)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

(三)伪造、篡改或者销毁病历资料。

二、医疗损害责任划分标准

1.完全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完全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赔偿全部损失的100%)

2.主要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主要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其他因素起次要作用。(赔偿全部损失的60-90%)

3.次要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主要由其他因素造成,医疗过失行为起次要作用。(赔偿全部损失的20-40%)

4.轻微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绝大部分由其他因素造成,医疗过失行为起轻微作用。(赔偿全部损失不超过10%)

三、医疗损害举证责任由谁承担

患者一方对存在医疗损害事实承担举证责任,医疗机构就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及不存在医疗过错承担举证责任。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二十二条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四条

相关思维导图模板

中级 第10课 主再临与末世的预兆思维导图

树图思维导图提供 中级 第10课 主再临与末世的预兆 在线思维导图免费制作,点击“编辑”按钮,可对 中级 第10课 主再临与末世的预兆  进行在线思维导图编辑,本思维导图属于思维导图模板主题,文件编号是:c09f757ed86ed6f708497e92e276013c

1 Basic Information About Research Paper Writing思维导图

树图思维导图提供 1 Basic Information About Research Paper Writing 在线思维导图免费制作,点击“编辑”按钮,可对 1 Basic Information About Research Paper Writing  进行在线思维导图编辑,本思维导图属于思维导图模板主题,文件编号是:262e446873b50fbcb9007c796474d92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