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机构的过错推定责任情形是违反法律的情形、拒绝提供病历资料、违法销毁病历资料等。医疗事故是无法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一般都是适用过错和过错推定原则。
树图思维导图提供 医疗机构的过错推定责任情形 在线思维导图免费制作,点击“编辑”按钮,可对 医疗机构的过错推定责任情形 进行在线思维导图编辑,本思维导图属于思维导图模板主题,文件编号是:f2df679a8e55cd9277f449e022389652
医疗机构的过错推定责任情形思维导图模板大纲
医疗机构的过错推定责任情形如下:
1.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
2.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
3.遗失、伪造、篡改或者违法销毁病历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二条【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的情形】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
(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
(二)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
(三)遗失、伪造、篡改或者违法销毁病历资料。
医疗事故认定不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应该适用过错和过错推定原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八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二十二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
树图思维导图提供 第一课:中华文明的起源 与早期国家 在线思维导图免费制作,点击“编辑”按钮,可对 第一课:中华文明的起源 与早期国家 进行在线思维导图编辑,本思维导图属于思维导图模板主题,文件编号是:efdfe5558ecedb1fc5d9c14488c5187f
树图思维导图提供 设施草莓地苔藓结皮层对土壤微生物群落的影响 在线思维导图免费制作,点击“编辑”按钮,可对 设施草莓地苔藓结皮层对土壤微生物群落的影响 进行在线思维导图编辑,本思维导图属于思维导图模板主题,文件编号是:3ee52705d59942443e1b00da7d8385e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