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现实生活中,有的人死后,家属会开死亡证明。一般情况下,死亡证明材料需要,死者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死亡医学证明书》或其他合法有效的死亡证明材料等。而且开具死亡证明有时间限制。那么,死亡证明开具有时间规定吗?现在就跟着树图网小编来了解一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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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亡证明开具有时间规定吗思维导图模板大纲
条件符合、材料齐全的,会予以当场办理,具体办理死亡证明的限制没有规定。
死亡鉴定提交的材料:死者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死亡医学证明书》或其他合法有效的死亡证明材料(医疗部门的医学死亡证明、居(村)委会的死亡证明;法定机关的死亡证明信、殡葬馆的火化通知书)。《户口簿》(属集体户的提供集体《户口簿》地址页和申请人的《常住户口登记卡》)、《居民身份证》。(属集体户的收缴常住户口登记卡原件,属家庭户且全部注销的收缴《户口簿》原件)。
负责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应当自受理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之日起5日内通知医疗事故争议双方当事人提交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所需的材料。当事人应当自收到医学会的通知之日起10日内提交有关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材料、书面陈述及答辩。负责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应当自接到当事人提交的有关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材料、书面陈述及答辩之日起45日内组织鉴定并出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也就是说如果是现在申请鉴定,医学会正式受理后60日内应该拿到鉴定书。
医疗过错司法鉴定,原是指人民法院在受理医疗损害赔偿民事诉讼案件中,在经鉴定机构作出医疗机构的诊疗行为不构成医疗事故的情况下,按照一般侵权逻辑,人民法院依职权或医疗纠纷中一方当事人提出申请并经人民法院批准,委托具有法定鉴定资质的鉴定机构对医疗纠纷中涉及的医方诊疗行为是否具有过错、损害结果与医方过错之间是否具有因果关系、过错参与度等专门性问题进行分析、判断并提供鉴定结论的活动。自2010年《侵权责任法》施行以后,医疗纠纷被作为特定的侵权纠纷进行处理,诉讼中不再区分医疗事故程序和侵权程序。因此,医疗纠纷诉讼中的司法鉴定只有医疗纠纷鉴定了。
[1]《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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