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reeMind树图在线AI思维导图
当前位置:树图思维导图模板资格考试司法考试医疗事故直属哪里管辖思维导图

医疗事故直属哪里管辖思维导图

  收藏
  分享
免费下载
免费使用文件
南归 浏览量:32023-02-22 01:46:40
已被使用0次
查看详情医疗事故直属哪里管辖思维导图

发生医疗事故之后如若处理的不恰当,就会引发一系列的纠纷问题,这很不利于相关部门的管辖。那么,医疗事故直属哪里管辖呢?医疗事故罪的构成要件又是怎么样的?我相信你一定会对此产生浓厚的兴趣。今天树图网的小编就带你详细了解有关于此的问题。下面,请看详细介绍。

树图思维导图提供 医疗事故直属哪里管辖 在线思维导图免费制作,点击“编辑”按钮,可对 医疗事故直属哪里管辖  进行在线思维导图编辑,本思维导图属于思维导图模板主题,文件编号是:7a550887a003e87ac8e361ee4fc179d2

思维导图大纲

医疗事故直属哪里管辖思维导图模板大纲

一、医疗事故直属哪里管辖

由医疗事故罪发生地的公安局管辖。

二、医疗事故罪的构成要件

1、主体要件

本罪主体为特殊主体,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并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实施了违章医疗行为的医务人员。医务人员是指具有一定医学知识和医疗技能,取得行医资格,直接从事医疗护理工作的人员,包括医院医务人员及经批准的个体行医者。由于医务工作有极强的专业性、技术性和导致人身伤亡的危险性,所以,国家卫生行政管理机关向来十分重视对行医者任职资格的考核,事实上只有具备一定医疗知识和技能,才能避免行医的特殊危险性,从而达到救死扶伤的目的。目前社会上存在一些既无医疗技能又未取得行医许可证的非法行医者,这些人不属于医疗事故罪的主体。

2、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即行为人主观上对病人伤亡存在重大业务过失。在这里,本罪要求行为人主观上存在重大过失而不是一般过失,即从主观上过失程度之轻重来说,行为人主观上存在严重过失。临床医疗活动本身有特殊的导致人身伤亡的危险性,医务人员稍有不慎即会发生不幸后果,如果把一般过失行为确定为犯罪,于情理上有失公平、于法律上则有失于严苛。因此,本罪主观方面是指存在业务过失而不是普通过失。医务人员依照法律承担救死扶伤的职责,有义务对自己的医疗业务行为负责,即对病人的生命健康安全负责,而医务人员的业务能力实际是指其业务技术水平。

3、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医疗单位的工作秩序,以及公民的生命健康权利。犯罪对象是生命健康安全正遭受病魔侵害的病人。所以,倘若救治措施不能客观上起到控制病情发展的作用,则必然由于病情发展而引起人体健康的更大损害,直至导致伤残、功能障碍和死亡结果。

4、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行为。

三、医疗事故疏忽大意过失的认定

1、行为人(医务人员)没有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

2、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应当预见”兼指行为人负有预见义务和具有预见能力。“预见义务”就是根据实施行为时的具体情况,行为人负有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结果的义务。这种“预见义务”反映在医疗事故罪中,除凡社会共同生活准则要求人们应当注意的事项(如注意防火),行为人实施有关行为时,就有预见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结果的义务外,主要是指诊疗护理工作规定要求从事该项职务的人应当注意的事项(如:注射青霉素前应先做皮试),从事该项职务的人实施有关行为时,就有预见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结果的义务。

“预见能力”是指根据行为人的个人情况,行为人具有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结果的能力。判断行为人是否有预见能力,应坚持主客观因素综合判断的原则。反映在医疗事故案件中,在具体分析行为人对自己行为的危害结果能否预见时,首先要注意当时的具体条件,如:医疗条件、医疗环境等,然后再根据医务人员的年龄、从医时间长短、专业知识水平、业务熟练程度等主观特征,分析其在当时具体情况下,对这种结果的发生能不能预见。

3、应当预见而没有预见的原因是医务人员的疏忽大意。医疗事故罪主体限于医务人员,医疗单位中从事行政管理、后勤服务等非医疗工作的人员不能成为本罪主体。医务人员私自行医造成严重后果的,应以非法行医罪论处。医疗事故罪的处罚范围限于责任事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界定,应当以卫生部门制定的医疗事故分级标准为基础,兼顾司法机关制定的人体伤害鉴定标准。

相关思维导图模板

职业生涯人物访谈思维导图

树图思维导图提供 职业生涯人物访谈 在线思维导图免费制作,点击“编辑”按钮,可对 职业生涯人物访谈  进行在线思维导图编辑,本思维导图属于思维导图模板主题,文件编号是:c1f2e2bd2ea229fce3f9797aa82def65

行政诉讼法思维脑图思维导图

树图思维导图提供 行政诉讼法思维脑图 在线思维导图免费制作,点击“编辑”按钮,可对 行政诉讼法思维脑图  进行在线思维导图编辑,本思维导图属于思维导图模板主题,文件编号是:1eb08e4e72906a83009d07cc0a93aff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