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了解补办结婚登记的规定吗?想了解结婚登记相关信息咨询吗?想让你的结婚过程更加顺利吧?没错,网联手法律专家,为你提供有关婚姻、结婚证等专业的信息咨询,下面就让我们来一起理解与适用婚姻法关于补办结婚登记的规定
树图思维导图提供 补办结婚登记的规定(二) 在线思维导图免费制作,点击“编辑”按钮,可对 补办结婚登记的规定(二) 进行在线思维导图编辑,本思维导图属于思维导图模板主题,文件编号是:353131ff948a5bd9b1c320f43d729984
补办结婚登记的规定(二)思维导图模板大纲
(一)案件定性问题。如果补办结婚登记时双方都已符合结婚的实质要件,应定性为离婚纠纷。如果补办结婚登记时一方或双方不符合结婚的实质要件,但起诉时已符合结婚的实质要件的,也应定性为离婚纠纷。如果补办结婚登记时一方或双方不符合结婚的实质要件,且起诉时仍有一方或双方不符合结婚的实质要件的,案由应定为婚姻无效纠纷。
(二)案件处理问题。对离婚纠纷案件的处理,是否符合离婚的条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判断,对离婚先进行调解,调解达成协议的,制作调解书送达双方当事人。调解达不成协议的,若不符合离婚的条件,判决不准予离婚;若符合离婚的条件,应判决准予离婚。对子女与财产的认定,则有一定的复杂性。如果当事人同居时均符合结婚的实质要件。补办结婚登记的效力及于同居时,子女为婚生子女,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按照婚姻法的规定较易认定与处理。但是如果同居时当事人一方或双方不符合结婚的实质要件,补办结婚登记时已符合,或补办结婚登记时虽不符合,但起诉时已符合结婚的实质条件,对子女与财产问题如何认定,婚姻法与解释(一)、(二)没有具体的规定。笔者认为,对此应根据不同情况,分别认定。符合结婚实质要件前所生育的子女,为非婚生子女,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系一般共有关系;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后所生育的子女,应认定为婚生子女,夫妻双方符合婚姻法第十七条所得的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系共同共有关系。当然,当事人对财产所有关系另有约定的,则依其约定。对子女抚养,无论是婚生子女,或是非婚生子女都享有相同的权利,都应按婚姻法的有关规定处理。对财产问题,则应根据上述不同情况,按照一般共有和夫妻共同共有分别处理。
未完待续······
[1]《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三十二条
树图思维导图提供 904名中国成年人第三磨牙相关知识、态度、行为和病史的横断面调查 在线思维导图免费制作,点击“编辑”按钮,可对 904名中国成年人第三磨牙相关知识、态度、行为和病史的横断面调查 进行在线思维导图编辑,本思维导图属于思维导图模板主题,文件编号是:10b9a8a2dd2fb4593f8130ef16c320fc
树图思维导图提供 二手书销售平台新航标 在线思维导图免费制作,点击“编辑”按钮,可对 二手书销售平台新航标 进行在线思维导图编辑,本思维导图属于思维导图模板主题,文件编号是:a92403b70afada50cf4fa4f56e0981c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