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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离婚前财产分割、子女抚养协议的性质子女财产分割思维导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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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财产分割即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是指离婚时依法将夫妻共同财产划分为各自的个人财产,离婚财产分割有一定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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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维导图大纲

夫妻离婚前财产分割、子女抚养协议的性质子女财产分割思维导图模板大纲

夫妻双方起诉离婚(lihun)前所达成的离婚(lihun)协议中关于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的约定,有以下几个特点:①均在夫妻双方自愿的基础上订立;②均没有违反婚姻法的原则和具体规定;③协议的目的均是解决离婚后的财产归属和子女抚养问题。

有观点认为,这种协议的生效以夫妻离婚为条件,在双方未能在婚姻登记机关协议离婚、取得离婚证书的情况下,该协议没有生效,对双方当事人不发生约束力。

本人认为,婚姻是家庭的基础,不是男女两性的任意结合,夫妻双方应当依照法律的规定承担相应的义务并享受相应的权利。我国合同法规定:“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其他法律的规定。”显然,有关婚姻关系的协议是不能适用合同法有关规定的。因此,在婚姻法没有对该种协议的性质和效力做出规定的前提下,用合同法的相关理论和规定来解释该种协议的性质和效力,并不符合婚姻法和合同法的立法精神。该种协议不属于夫妻财产约定的范畴,不是夫妻双方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财产归属的约定,一方当事人起诉离婚时要求以此作为分割财产、子女抚养的依据的,法院应不予支持。但是,该种协议有可能是夫妻处理相关问题的底线,如果法院裁判结果大大超过该底线,可能会导致双方矛盾激化。因此,法院在处理此类纠纷时,可以将此类协议作为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的参考。

离婚财产分割是离婚程序的必经步骤,财产分割栏目为您介绍了离婚财产分割的注意事项,希望对需要的朋友有所帮助。

"在离婚案件中,解除婚姻关系不再是案件的主要矛盾,问题主要集中于夫妻财产分割问题和子女抚养问题,财产分割栏目为您介绍了离婚财产分割常见的法律问题,还有离婚赔偿和离婚经济帮助等问题的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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