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胁、恐吓造成他人心理上的不安与惶恐,但是在我国法律对威胁并没有这一法律规定,只是威胁、恐吓造成严重后果属寻衅滋事,有可能构成犯罪。近日,云南一男导游威胁游客人身安全,人身受到威胁怎么办呢?下面就由树图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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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2日,云南导游威胁游客人身安全事件发酵。游客顾女士称,导游在车上不让和陌生团友讲话,还对拍照及睡觉游客冷嘲热讽,威胁称到了购物点不买东西就踢下去。导游称,我脾气不好,不要让我针对你,针对你让你终身难忘。
报警。恶意威胁的一般以行政处罚进行教育。被侵权人可以要求对方停止侵害、赔礼道歉。有实际损失并能证明损失与侵权人行为之间存在因果联系的,也可以主张经济赔偿。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它方法威胁别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别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别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别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寻衅滋事罪】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恐吓时索要财物,有可能构成敲诈勒索罪。我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两百七十四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二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两百九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