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合伙企业如果要解散破产的话,我们肯定要根据相关法律程序成立清算组,对于自己现有的财产进行估算以及分割,那么我们该如何进行处理呢?接下来树图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关于个人合伙散伙是否需清算问题的解答,我们带着问题一起往下看。
树图思维导图提供 个人合伙散伙是否需清算 在线思维导图免费制作,点击“编辑”按钮,可对 个人合伙散伙是否需清算 进行在线思维导图编辑,本思维导图属于思维导图模板主题,文件编号是:720b62389a7f6d6532a39e850aafd671
个人合伙散伙是否需清算思维导图模板大纲
可以自行清算,
1、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2、清缴所欠税款,注销税务登记;
3、清理债权、债务;
4、对剩余财产进行分配。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五十一条
合伙人退伙,其他合伙人应当与该退伙人按照退伙时的合伙企业财产状况进行结算,退还退伙人的财产份额。退伙人对给合伙企业造成的损失负有赔偿责任的,相应扣减其应当赔偿的数额。
退伙时有未了结的合伙企业事务的,待该事务了结后进行结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五十二条
退伙人在合伙企业中财产份额的退还办法,由合伙协议约定或者由全体合伙人决定,可以退还货币,也可以退还实物。
1、合伙企业解散,就是各合伙人解除合伙协议,合伙企业终止活动;合伙企业解散后,必须经过清算程序,了结合伙事务。
2、解散事由
合伙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应当解散:
(1)合伙协议约定的经营期限届满时,合伙人不愿继续经营的;
(2)合伙协议约定的解散事由出现;
(3)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
(4)合伙人已不具备法定人数;
(5)合伙协议约定的合伙目的已经实现或者无法实现;
(6)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7)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伙企业解散的其他原因。
1、全体合伙人组织清算;
2、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的合伙人组织清算;
3、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的第三人组织清算;
4、合伙人或利害关系人申请法院指定清算人组织清算。
但我国《合伙企业法》对下列相关问题并无规定,使实际操作难以统一和规范:
1、合伙企业解散的时日如何确定从法律规定来看,合伙企业自约定情形和法定情形发生之日起应当解散,当合伙人决议解散或合伙企业被依法吊销时,合伙企业自决议和吊销处罚决定生效之日起解散。当合伙企业处于一种自动歇业状态时,合伙企业的解散之日就难以确定;现实生活中,只是延续这种事实状态,以期行政机构作出相应的行政处罚决定(如未年审或未通过年审而被依法吊销执照)来确定解散之日。在此认为立法应当规定自动歇业的期限来确定是否应予清算。
2、清算开始的时日和期限如何确定合伙人应当自合伙企业解散之日起十五日内组织清算或确定清算人进行清算;逾期未确定清算责任人的,合伙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有权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进行清算,人民法院指定之日,为清算开始之日。但法律对合伙人未在十五日内确定清算人,合伙人和利害关系人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的时效没有作出规定。在此以为,合伙人和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民事权益受到损害时有权主张自己的权利,但法律应当规定当事人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的期限,应当规定当事人未在法定期限内行使申请权的,其申请法院指定清算的权利消灭,以促使合伙人和利害关系人及时主张权利,稳定社会经济秩序。立法应当参照我国法律对一般民事权利保护的诉讼时效规定来确定当事人申请指定清算的期限,即当事人应当在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合伙企业解散之日起二年内行使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进行清算的权利,合伙人和合伙利害关系人自合伙企业解散之日起五年内未行使该项权利的,该项权利消灭。
[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 第五十一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 第五十二条
树图思维导图提供 相机拍照问题及用户需求分析 在线思维导图免费制作,点击“编辑”按钮,可对 相机拍照问题及用户需求分析 进行在线思维导图编辑,本思维导图属于思维导图模板主题,文件编号是:dca2caa5533c3a97bee0430a14befaa4
树图思维导图提供 提高客户满意度的方法 在线思维导图免费制作,点击“编辑”按钮,可对 提高客户满意度的方法 进行在线思维导图编辑,本思维导图属于思维导图模板主题,文件编号是:eb50f5e78d9d2a54da354f99968434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