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现实生活中,很多公司恶意拖欠债务是很常见的行为,然后公司企图通过虚构数千万元的债务,实施虚假破产,其实这类行为严重损害既有债权人的利益,会受到处罚的。接下来就由树图网小编整理的关于恶意破产罪怎么处罚的相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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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意破产罪怎么处罚思维导图模板大纲
恶意破产罪处罚如下:
《刑法》第一百六十二条之二虚假破产罪
公司、企业通过隐匿财产、承担虚构的债务或者以其他方法转移、处分财产,实施虚假破产,严重损害债权人或者其他人利益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实施虚假破产,严重损害债权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作为定罪的界限,因此,恶意破产罪属于结果犯,行为人不仅要实施虚假破产的行为,而且要给债权人和其他人利益造成严重损失,才构成恶意破产罪,才能予以追诉。
恶意拖欠货款不构成犯罪,属于经济纠纷,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去法院起诉。拖欠者拒不执行生效法律文书可以申请强制执行,在执行中拖欠着会上黑名单,进入个人征信系统。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二条
人民法院经审查发现有下列情况的,破产申请不予受理:
(一)债务人有隐匿、转移财产等行为,为了逃避债务而申请破产的;
(二)债权人借破产申请毁损债务人商业信誉,意图损害公平竞争的。
1、债务人恶意
在我国债务人恶意申请破产的情况相对更为常见。主要表现形式有:有的不具备法人资格也就是说没有破产能力的企业通过不正当手段或者非法途径获取法人资格,而后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以达到逃废债务的目的,如名为集体实为私营性质的企业,个人承包经营的企业等;有的企业借近年来企业产权制度改革之机,先剥离企业的有效资产,组成新的企业,而留下负债累累资产破败的空壳老企业再申请破产,即通常我们所说的“大船搁浅,舢板逃生”;有的企业在破产之前,千方百计转移或者隐匿企业有效资产,造成固定资产呆帐意图在破产时获得核销;有的企业则低价处分企业的资产,从中谋取不当利益;还有的企业抽逃巨额注册资金,而企图在破产时蒙混过关;等等。
企业的上述行为,其目的不外乎就是为了最大限度地逃避债务,损害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这也是以前破产案件债权受偿率通常极低甚至为零的重要原因。
2、债权人恶意
相对而言,债权人恶意申请企业法人破产的情况不是那么普遍,但在审判实践中也时有发生,而且在今后的审判实践中会越来越多地遇到。由于破产案件审理程序的特殊性,人民法院一旦受理破产申请后,就会在较大较宽的范围内发布公告,还会逐一通知被申请破产的企业的债权人申报债权和通知其债务人偿还债务,这无疑对被申请破产的企业的商业信誉产生极大的负面影响。即使之后法院驳回了申请人的申请,但对于被申请破产的企业来说,其影响是无法挽回的,损失也是不可估量的。而一些企业的债权人,要么是与企业有恩恩怨怨的业务伙伴,要么是企业的同业竞争对手,并非出自正当维护自身权益的目的,而是出自损害债务人商业信誉目的,恶意申请其破产,以泄私愤或者损害公平竞争,达到其不可告人的目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六十二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162.2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