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人民法院在一定的情形下可以查封冻结财产的,财产被查封冻结的,一般由法院负责保管的。那么查封资产是否需要担保物?以下就让树图网小编为大家带来查封资产是否需要担保物的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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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封资产是否需要担保物思维导图模板大纲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财产已经被人民法院查封冻结的,财产的所有人不能用查封的财产作为抵押物为债务担保。
(一)抵押人所有的房屋和其他地上定着物。
(二)抵押人所有的机器、交通运输工具和其他财产。
(三)抵押人依法有权处分的国有的土地使用权、房屋和其他地上定着物。
(四)抵押人依法有权处分的国有的机器、交通运输工具和其他财产。
(五)抵押人依法承包并经发包方同意抵押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荒地的土地使用权。
(六)依法可以抵押的其他财产。
抵押人可以将前款所列财产一并抵押。
其一,抵押权合法有效存在。
其二,抵押权所担保的债权已届清偿期。但依照《物权法》第196条的规定,在抵押人被宣告破产或者被撤销、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以及严重影响债权实现的其他情形,比如抵押物因抵押人的原因造成价值减少而抵押人又不能恢复原状或增加担保的特殊情况下,即使债务并未届期,抵押权人也可以实现抵押权。
其三,债务人没有清偿债务,既包括没有清偿全部债务,也包括尚有部分债务没有清偿,因为依据抵押权的不可分原则,债务人虽然只有部分债务未履行,抵押权人仍然可以对全部抵押物主张实现抵押权。
其四,对于债务未清偿,非因债权人方面的原因而造成。若债务人没有履行债务是由债权人一方当事人的原因造成,则抵押权人不得实现其抵押权。比如,债权人拒绝接受债务人的全面适当履行等。
[1]《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第一百九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