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般情况下,企业破产是会涉及到一些人群的利益,可能会通过法律途径来进行解决,对于我国的民事诉讼破产的相关程序,具体有什么?接下来树图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关于民事诉讼法破产程序问题的解答,带着问题我们一起往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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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法破产程序思维导图模板大纲
1、企业被人民法院宣告破产
当企业因经营管理不善,导致严重亏损,无力清偿到期债务,经和解整顿仍不能实现和解协议约定的清偿义务,由人民法院裁定后,宣告破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指出,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裁定宣告债务人破产:
(一)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与债权人不能达成和解协议的;
(二)债务人不履行或者不能履行和解协议;
(三)债务人在整顿期间有企业破产法第二十一条规定情形的;
(四)债务人在整顿期满后有企业破产法二十三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
2、组建清算组
企业破产清算组由人民法院主持成立,成员由法院从破产企业的上级主管部门、政府财政部门、工商、审计、经委、税务、物价、劳动、社保、土地、国资、人事等部门组织,银行可派人参与。其主要职责是清理破产企业的财产、处理破产企业的善后事宜,代表破产企业参与民事诉讼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