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reeMind树图在线AI思维导图
当前位置:树图思维导图模板资格考试司法考试破产债务人财产范围司法解释思维导图

破产债务人财产范围司法解释思维导图

  收藏
  分享
免费下载
免费使用文件
回憶褶皺 浏览量:02023-02-23 15:17:27
已被使用0次
查看详情破产债务人财产范围司法解释思维导图

在企业经营不善时,就会破产,在法院宣告破产前,就要对公司的债权债务以及相关财产进行清算。那么破产债务人财产范围司法解释是什么?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树图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树图思维导图提供 破产债务人财产范围司法解释 在线思维导图免费制作,点击“编辑”按钮,可对 破产债务人财产范围司法解释  进行在线思维导图编辑,本思维导图属于思维导图模板主题,文件编号是:f1a30d8946f229736ead7a1dc45d42d8

思维导图大纲

破产债务人财产范围司法解释思维导图模板大纲

一、破产债务人财产范围司法解释

债务人的财产包括两部分,一是破产申请时属于债务人的全部财产,不论是否由债务人直接占有,二是破产申请受理后至破产程序终结前,债务人取得的财产既包括管理人了结未结事务的经营收益,也包括管理人基于行使追回权取得的财产。

二、如何审查破产债务人的财产

(一)首先重点审查债务人公司成立时的出资是否真实

《公司法司法解释3》第十二条规定:公司成立后,公司、股东或者公司债权人以相关股东的行为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且损害公司权益为由,请求认定该股东抽逃出资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将出资款项转入公司账户验资后又转出;

(二)通过虚构债权债务关系将其出资转出;

(三)制作虚假财务会计报表虚增利润进行分配;

(四)利用关联交易将出资转出;

(五)其他未经法定程序将出资抽回的行为。

虚假出资常见的方式就是“将出资款项转入公司账户验资后又转出”,这种行为的实质就是抽逃资金。

股东抽逃资金、虚假出资,往往不是股东一个人单独行为,而是其他股东、董事、高管、以及外部的验资单位(会计师)、银行、资金提供方各方互相串通、故意的共同实施违法行为的结果。

所以,当股东抽逃资金、虚假出资的等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承担责任的不仅仅是股东,还应该包括:(对内)公司的其他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实际控股人,(对外)验资单位(会计师)、银行、资金提供方。

相关思维导图模板

劳务派遣思维导图

树图思维导图提供 劳务派遣 在线思维导图免费制作,点击“编辑”按钮,可对 劳务派遣  进行在线思维导图编辑,本思维导图属于思维导图模板主题,文件编号是:4f8ade4ac4ee8b0aa15393d48f9ca373

权利义务思维脑图思维导图

树图思维导图提供 权利义务思维脑图 在线思维导图免费制作,点击“编辑”按钮,可对 权利义务思维脑图  进行在线思维导图编辑,本思维导图属于思维导图模板主题,文件编号是:8339632caa9afea1d6afd3e6be06b22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