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一个公司在经营中都会有一些独家的商业机密,为了防止商业秘密被泄露,公司在招聘员工的时候,尤其是涉及到商业机密的员工,都需要签订保密协议的,那么什么是商业秘密保护?下面树图网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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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商业秘密保护思维导图模板大纲
所谓商业秘密保护,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期间以及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一段期限内不得利用企业的商业秘密从事个人牟利活动,非依法律的规定或者企业的允诺,不得披露、使用或允许他人使用其掌握的企业商业秘密。
企业的正当商业秘密权利被侵犯,应视不同情况,分别向不同部门寻求法律保护,主要有以下四种途径:
1、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解决。
2、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3、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投诉。
4、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5、刑事诉讼程序。
1、对企业职工加强保密宣传教育,让他们知道商业秘密对企业的重要性,必要时还可以发放企业商业秘密保护知识的手册,反复宣讲,强调职工的保密义务,使职工树立起牢固的保密的意识。
2、要建立健全保密规章制度。根据要求保密的对象,可分为对物的保密和对人的保密。
(1)对物的保密制度又包括厂区或生产区域的保密、生产设备、过程的保密、对原材料、模具的保密、对文件的保密、对计算机的保密以及对废弃物的保密等。
比如限定知悉商业秘密人员的范围,如将商业秘密的一道工序或者一个配方分解成若干部分,只让其雇佣人员接触其必须完成任务的一部分,不让其接触其他部分等。
(2)对人的保密制度则包括外来人员的驻留保密、内部人员保密管理、退离休职工清退资料的保密管理等。相应的对上述内容均应当制订相应的保密制度。
企业制订的保密规章制度产生劳动法上的效力,在制订时应当通过民主程序制定,即通过企业工会或者通过征求员工的意见。同时,制定出规章制度后,还要向员工公示,即向职工传达,使员工知悉。公示的方法包括召开职工大会公布,或者在企业的宣传栏中张贴公示等,才能产生法律上的效力,达到制定规章制度的目的。
3、做好商业秘密的物理保护措施是对外加强商业秘密保护的有效步骤。建立和设立商业秘密保护等级,加强相关保密文件的技术保密程度,增加泄密难度与风险都是企业必须着手处理的事务。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依《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22条、第102条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10条、第20条之规定,在甲、乙双方已形成的劳动合同基础上,达成如下有关保护甲方商业秘密的补充协议。
1、甲方授权乙方在甲方允许的工作范围内了解、掌握、使用的商业秘密为;甲方对该商业秘密己采取一定保护措施,甲方将此秘密同样授权使用的人员有;
2、乙方在使用该商业秘密的同时有义务保守该秘密,不得将该秘密扩散到被授权人以外的其它人员,不得在甲方授权使用的范围之外使用该商业秘密;
3、乙方利用在甲方的工作机会,履行本职工作而完成的技术成果,归甲方所有。如甲方将其界定为商业秘密,则乙方仍须遵守本协议之规定;
4、乙方无论因何种原因解除了与甲方的劳动关系,对该商业秘密仍负有“保密和不为自己或他人的经营活动使用”之义务,直至该秘密被甲方认为不再是商业秘密。该协议的效力不因劳动合同的解除而终止;
5、乙方如违反该秘密保护协议,违约使用该商业秘密或导致秘密泄漏的,应承担违约责任,须支付甲方违约金贰万元整;如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还须另行赔偿甲方的全部经济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触犯刑法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6、本协议双方签字或盖章生效。
甲方:
乙方:
时间: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二十二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一百零二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 第二十条